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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曉輝自述在馬三家勞教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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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萬曉輝女士於二零一零年三月被中共警察綁架,之後被劫持入遼寧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在此期間萬曉輝備受折磨凌虐。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是萬曉輝,今年五十六歲,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一點多在遼師大學門前的路上,邊走邊給世人發送神韻光盤。被富民派出所的兩個警察綁架到110警車上,到了富民派出所把我拖下車,鞋子也拖掉了,然後四個警察把我抬進屋。

因我不報名,其中兩個便衣警察,一個小眼睛,小臉,一個微胖一點,兩個一米七左右擰胳膊,一個揪著頭髮給照相,一下午也沒照上。胳膊被擰的都是青一塊紫一塊,手腕子都成紫色。到晚上強迫到五院去檢查,又送我到姚家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左右,在沒有任何手續,由二男二女四名警察把我送往馬三家附近的公安醫院體檢,走時連鞋都沒給穿。

到了女所,我的四肢開始抽筋,行走非常艱難。當時有個惡警叫於小川,從我身上一件一件往下扒衣褲,連內褲都得看。說我的被子有味,當場給扔了。有包夾天天做所謂的「轉化」,全天二十四小時看著。她們打電話讓家裏人送東西,卻不讓我兒子見我。她們放言說不放棄信仰就不讓家屬見我。當時有張磊,周曉光,張卓慧等六人把我打倒在地上摁手印,被我一把撕碎……

我兒子來馬三家勞教所探視我,勞教所的人員心虛不讓看,我兒子堅持要見到我,一直僵持到中午才讓看。孩子一見有氣無力、臉帶傷、走路都得有人扶著的我,傷心得直哭,他說媽媽你一定得活著出來。孩子受到了很大刺激。

二零一零年五月中旬,我天天被押去馬三家勞教所的東崗(馬三家勞教所裏專門迫害大法學員的地方)迫害。他們散布的全是歪理邪說,夾雜著低級下流的言論,施行煽動、誘騙、造謠、誹謗、污辱、恐嚇的伎倆,拳打腳踢推進監房,用mp3播放誹謗師父的錄音,我一把把mp3耳機給撕下來摔在地上。她們六個氣急敗壞把我打倒在地上,把我四肢銬在兩個床的中間,並用臭鞋墊堵我嘴,把mp3耳機塞進我耳朵裏,用透明膠帶把耳塞和口一塊纏住。我喊「法輪大法好!」她們怕別人聽見,就拿一摞臉盆扣在我頭上,壓的我頭抬不起來,脖子不能動,我在難過的時候求師父加持我度過難關,依然堅信大法。那痛苦真是分分秒秒如年,難以用語言來形容,每當我難過的時候我就想師父,背法,痛苦就減輕一點,……很長時間脖子還疼。

二零一零年的十月下旬,馬三家勞教所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迫害。十一月初的一天上午我被帶去東崗,他們天天向我散布歪理邪說,用各種辦法給我洗腦,侮辱、羞辱、打罵、罰蹲,搧嘴巴子、坐瓷磚地、往脖子上倒開水。

張磊念誹謗大法的書,業玲拿帶刺的木錘子朝我頭上、背後亂打,打得我滿頭都是小包,肩膀和後背上一塊塊發青。有一天,張磊又開始念誹謗的書,我質問她,一個男惡警(好像姓李,是個科長,不十分確定),朝我的左臉猛擊三錘,我的左臉當時就腫很高,他威脅說:「給你繼續上刑,上抻刑。」

後來他們用報紙把窗戶糊住,把電視放到最大聲,不讓外面的人聽見和看見他們行惡。整天不讓吃飯和上廁所。我一閉眼她們就摳我的眼睛。第一天下來就折磨的我腿疼的站不起來,胳膊麻木沒知覺,頭髮一把一把的掉下來。第二天用牙籤扎手指甲……

我開始絕食反迫害。三天後張環、張磊、業玲還有兩個人一起給我灌食。先把我打倒在地,然後把我銬在灌食床上,再用布帶把腿綁在床上,我的身體動不了。她們把開口器使勁插進往我的嘴裏,每次都插出血,憋的我上不來氣。灌不進去還往裏灌,她們往死裏整人。每次灌食後我的衣服裏外都是濕的,折磨到晚上才放下來。

灌食第二天,石宇所長領四個男科長,由石宇親自動手把我銬在床上,小個女大夫,把擴口器使勁往我嘴裏插也沒插進去,還是前面提到的那個五十來歲可能李姓的男惡警,使盡全身的力氣也沒把擴口器在我嘴裏摁到底,結果兩個擴口器都壞了,不好用了,還沒灌進去食,最後把我的嘴弄的鮮血直流。這殺人不見血的狠心大夫給我打了毒針。把我放下床時,我兩邊的太陽穴就刷刷的往裏擴散。

他們又使壞招,給我上抻刑。讓我站在雙層床的一頭,腰成90度,上半身體探入兩層床之間,把我兩個胳膊拉直到極限,再銬上手銬,然後用布條分別綁住手銬的另一個環,掛在上層床下面橫樑的角鐵上,我的整個身體一點也動不了了,他們強迫我聽邪惡的mp3錄音,再拿我的十個手指往他們事先準備好的「三書」上摁手印,我堅決抵制,撕扯中弄的我滿臉一塊塊的紅色印泥和血。

抻了兩天到第三天,業玲、張卓慧還有兩個警察,又把我銬在了兩個雙層之間,一手高一手低銬在兩床不同部位。我蹲不下,坐不了,站不起。他們還把兩邊的床往兩邊拽,拉。

酷刑演示:抻銬
酷刑演示:抻銬

我的筋骨鑽心痛,手銬扎進肉裏。下午一點多放下來時腿都不能動了,手麻木拿不住東西……這次我在東崗連續被迫害17天。

在黃曆年前的二十幾的一個晚上寫總結。代學梅看見把我拖去東崗,罰我站了一個多小時,才讓我回去睡覺。

在年前找茬說我被子疊得不合格,罰我打掃勞動現場便所。在二零一一年的三月份因我不問邪惡警察好,又罰我掃廁所。

在臨近從馬三家釋放前十幾天的一個中午,我正上樓時,代學梅叫我去東崗,由張環、張磊、代學梅、王丹鳳、還有兩個共六個把我打倒在地,背銬著強迫滾手印。王丹鳳還邪惡說叫你回家還幹不幹(大法的事),又打了我兩個臉蛋。把我胳膊擰的兩個月還痛。最後說我不服管教,不背邪惡三十條,不唱邪惡歌,不簽考核,不寫作業,不寫出總結,不問好,給我加期十天。

這次我被非法關押一年,遭受的痛苦折磨說也說不清,以上只是簡略的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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