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大法弟子必須從根本上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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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在邪惡曠日持久的迫害中,面對世間變異了的各種低下的東西的污染,以及利益的誘惑,有一部份學員雖然前些年做了不少事,但是由於學法跟不上,放鬆了自己的修煉,被這些世俗的東西一直往下拖。

有的把大部份精力用在了追求世間的名利,和常人攀比,為了家庭的建設,為了兒女們將來能過上好日子等等這些方面。把自己在人中的追求擺在了修煉之上,為了家庭忙碌,為了子女忙碌,甚至幾個月不學法、不修煉,不知不覺的混同於常人。有的甚至一年兩年都不能安心修煉,總是陷在名利情的漩渦中不能自拔。因為這些同修平時學法不深,沒有打下堅實的基礎,也就很難從根本上理解大法的珍貴和這種萬古不遇的修煉機緣的得之不易。在長年的迫害中,似乎看不到希望,看不到迫害結束的日子,就被世間各種各樣的誘惑拖了下去,有的還不知害怕的隨波逐流,認為吃好、玩好才過的痛快。表面上看來他們還在修煉,實際上離法的要求已經太遠了。

有些老年學員,認為自己有一定的退休金,就每天計劃著要怎樣生活的好,怎樣多享些福,覺的修煉無望,也就把心思用在如何得到晚年的幸福和快樂上。有的每天還要打牌,或參與常人中的其它娛樂和健身活動。有的老伴去世了,為了避免獨處的寂寞孤獨,乾脆就再找一個,兩個人過的熱熱乎乎的。雖然他們還在學法,還知道大法好,卻不清楚自己學法修煉的目地是甚麼。

還有的學員希望自己的兒女將來功成名就,不惜為他們花費巨大的心血。有的想方設法為子女置產置業,無論花多少錢都不心痛。也有些鄉下學員,家庭並不多麼富裕,本來花幾萬元錢就能建一座住房,還不低於一般農村水平,可非要擺闊氣,用十幾萬或幾十萬去建規格高的樓房,過後卻欠下了多少萬元的債務,今後就要拼死拼活的去掙錢還賬。由於強烈的執著不放,人為的給自己的修煉造成困難和損失。

某市有位女學員,前幾年做過協調工作,後來因遭迫害,就沒有再做協調工作。這些年這位學員一直把精力和時間都用在做生意上,忽視了自己的學法修煉,雖說表面上仍在堅持著修煉,可卻不精進。有些同修認為她做協調工作有一定的能力,與她切磋要溶進證實大法的洪流中,希望她承擔些工作。她卻說,我要掙些錢將來給孩子用,等錢掙的差不多了,再做大法事。誰知去年,這位學員卻突然去世了。她既沒有給孩子留下多少錢,也沒有修好自己,還給大法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想必同修在天之靈,那種後悔和痛苦,不知比撕心裂肺還要難受多少倍呢!

從法中,我們都知道,一個大法修煉者就是應該處處考慮別人,對誰都好。當然我們也應該對自己的親人盡到責任。贍養老人,撫養孩子,以及孩子的上學、就業、結婚都需要操心的,也需要經濟方面的投入。可是我們一定要用法的標準衡量這些,要有尺度,不能被情左右,給自己的修煉製造不必要的麻煩。否則,不是真正為他們好,如果因親情干擾到自己的修煉和救人,對親人也是很不利的。其實自己真正修好了,才是親人的最大福份。這一點到今天,我們也應該從根本上清醒了。

師父在《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中講道︰「可能有人想:我把家庭的事做好了就是修煉了,父母兄弟啊咱們更加親密就行了。你是又走入新的執著,走入了極端。所有的一切都得做好卻不能過,一過又是執著。」

有些同修一直把自己的家庭和親情看的非常重,認為這一切是屬於自己的,是自己在世間的依托。有的同修幾年來雖然做了不少事,卻說,讓我放下這一切,我做不到。也有的說,讓我為大法付出生命我做不到。其實,這是對大法修煉認識不足所致,大法修煉直指人心,是修去對物質利益和生死等方面的執著,而並不是非要拋棄世間物質和生命本身。

當然,修煉是一步步達到標準的,雖然一時做不到放下所有執著心,但是我們對自己、對大法也應該有足夠的信心,最終達到法的要求。要想達到修煉人的標準,根本上還是個信師信法的問題。

從正的一方面看,在長達十二年之久的反迫害中,眾多的大法弟子經歷了一次次血的教訓,不斷反思,不斷歸正自己的修煉之路,通過努力學法、向內修,一步步走向了成熟,越來越清楚自己今後的路該怎麼走,越來越認識到自己助師正法和救度眾生的責任和使命,知道這是不能含糊的,並主動承擔起了各自的責任。目前在中國大陸,這樣的同修已成為大法弟子的主流,真的能在助師正法中主導世間一切了。

越是到了最後,師尊把法也講的越來越明瞭。天象的變化,世人的態度,都在證實著師尊所講的一切,而這一切也都在師尊的掌握中變化著,也使更多的同修對師尊和大法的堅信達到了那種生死無執的成度,而且每走一步都按照師尊的要求去做,完全把自己溶進了法中,把生命溶進了自己的責任和使命中。

越來越多的同修,也都非常清楚的認識到自己今天在世間擁有的一切都是為了大法的,時刻準備著為法所用。有同修說證實法中如果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自己就會毫不猶豫的付出(當然大法是不要求我們付出生命的,可這顆如此堅定的信師信法的心,卻能震撼宇宙)。同修們認為自己的一切都是師尊和大法給予的,只有把這些歸於法中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體現其真正的意義。這樣的大法弟子真的令眾神欽佩、眾生欣喜、邪惡膽寒。

我們可以往深處想一想,如果師尊不來正法,人類早已走向毀滅了,今天還會有我們大法弟子嗎?還有我們在世間擁有的那一切嗎?誰還能在這裏守著執著不放?誰還能因放不下生死而苟且偷生?

那麼大法的資源是幹甚麼用的?就是讓我們在這些年來用於助師正法和救度眾生的。說白了,大法的資源就像社會上救人、救災的物資,這些物資要關係到多少人的生命問題,如果有人敢把救人、救災物資挪為私用,或據為己有,必定會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那麼,如果大法弟子今天把擁有的一切,全視為自己的東西,一味的用於享受常人生活,用在家庭和親人身上(正常生活和自己應盡的義務除外),是不是在不同程度的佔用大法的資源?不為那些處於危險之中的生命著想,把關係到救度無量眾生生命的物資據為己有,是不是在犯天法呢?這是不是貪天之功,吞天之財呢?

師尊在早期講法中,就告訴我們要「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精進要旨》〈佛性無漏〉)。那麼今天正法就快結束了,師尊為了我們的修煉、圓滿已經講了那麼多的法,我們就該冷靜的對照一下自己離法的要求還有多遠?

師尊在《甚麼是大法弟子》中講道:「師父今天給大家說的重了點,也是想讓大家能夠警醒。你們救度世人想要叫他們醒過來、救度他們,你們自己也得醒啊、也得醒悟。事情做多了就忘記了自己的修煉,這也不行啊。你們是修煉人,這句話不是說你過去、曾經、或者是你的表現,這句話是說你的本質、你的生命的意義、你肩負的責任、你歷史的使命,這樣你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

從師尊的講法中,我悟到:我們必須把我們的生命與助師正法和救度眾生的責任、使命溶貫在一起,讓我們慈悲善良的本性發揮更大作用,視責任如自己的生命一樣。我們今天所承擔的責任就包含著我們自身的提高和昇華,而我們的生命在世間的真正意義,就是用於助師正法和救度眾生的,這樣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如果我們對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不負責任,其實也就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如果我們不去履行好我們的責任和使命,將來就是自己生命永遠的損失。

希望與同修們共同勉勵,互相珍惜,走好我們最後的路。不給自己的生命留下遺憾。

個人現階段所悟,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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