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四十八歲的朱飛蘭正在惠南鎮人民東路樂源城一戶人家裏幹泥工活,光天化日之下突然闖入十幾個人,把她綁架到惠南鎮派出所,當晚被轉關到南匯看守所。當天朱飛蘭家被警察洗劫。
五月二十五日,南匯區國保處警察拿出一張所謂「勞教一年判決書」叫朱飛蘭簽字,朱飛蘭當場拒絕。六月九日上午,朱飛蘭被劫持到青浦女勞教所,因沒有體檢證明,勞教所拒收。七月七日,南匯國保處惡警再次將朱飛蘭送勞教所,因她身體出現不適,勞教所再次拒收。
回到看守所,在國保處一個姓朱的頭目指使下,南匯看守所獄醫和警察給朱飛蘭灌藥,之後朱飛蘭感到身體麻木,全身浮腫,沒有力氣。
八月十日上午,朱飛蘭被劫持到上海周浦監獄醫院。由於身體麻木和浮腫一直不好,八月十七日上午,南匯看守所警察和獄醫不得不到醫院給朱飛蘭辦了保外就醫,同時通知家屬把朱飛蘭接回家。
朱飛蘭曾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因被人誣告被綁架,在松江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迫害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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