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法官以「不可能」回絕,家屬表示諮詢過律師,一般案件的二審都是會開庭審理的。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不講法律,其一審的所謂開庭程序,無非是欺騙世人而已。
郭小軍在上訴書中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下午約二點十五分,寶山公安分局國保「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科警察仇峰與彭姓警察二人帶我到寶山看守所二樓的特審室對我審訊,要我承認給應業奇送法輪功資料。大約至下午五點他們讓我回監房,其間不停對我恐嚇。
下午五點四十五分左右,仇、彭把我帶到一樓的特審室,一、二樓特審室的結構是一樣的。從提審區的通道走到底,右手轉彎再到底就是,門頭上有特審室的牌子,外面是鐵柵門,裏面是木門。進門後,是套間的外間,放有沙發,靠牆有一些電器櫃,有一些電器設備。外間有一門可進入內套間,也就是審訊的地方。房間裏有一個高大的審訊台,上面有電腦,在地板中央有四個紅色標記,正好是審訊椅四個角放的位置。坐在這個椅子上的人臉正好對著裝在天花板上的三盞射燈。牆上貼有泡沫板,板上有小圓孔。我當時想這種牆大概是防止被審訊後撞頭的,小圓孔是消除叫聲的。特審室的位置本來就在角落裏,又是房內套房,又是消音板,裏面的人再怎麼叫喊,外面也聽不到。我還看到二樓特審室裏有一個鐵椅子,上下有四個固定手腳的鐵環。整個房間的氣氛非常恐怖。
仇、彭兩個輪著恐嚇、威脅我、審訊我,我頭抬不動時用手托著,仇峰過來說不允許,要求我抬著頭,並粗暴地推開我的胳膊。彭還不允許我閉眼,說睏的話就「陪」我站。我當時一下就想到我認識的一個人曾被勞教所罰站,站得兩腿腫脹,心裏很怕,不敢閉眼。這樣我就只能坐著並向著頭上的三盞射燈。我問仇峰,是不是要對我「熬鷹」?他至少兩次以威逼的口氣反問我:「不讓打,不讓罵,不這樣做怎麼辦?」
大約晚上八點左右,他們換班,仇、彭回家了,換來了卜霆鈞、楊躍飛、沈克赟三名國保「六一零」警察。我想起妻子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閔行國保「六一零」警察「熬鷹」四天四夜,我還想起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我認識的三個人,也被閔行國保「六一零」警察「熬鷹」幾天,其中一個熬了十天。看著恐怖的房間,看著吃飽喝足精神十足新來換班的三個警察,我彷彿被置身於茫茫沙漠中,周圍充滿了邪惡。
審訊繼續進行,他們有人騙我,有人嚇我,有人休息,輪番進行,楊對我說:「把給應業奇東西的事情說清楚就回去睡覺,我們要你承認的只是給應業奇資料,你沒有發放資料,沒甚麼事,態度好點,配合承認可以取保回去的。」沈主要是嚇我,他說,你不承認就抓了你妻子來審,上次你妻子為甚麼勞教?如果你兒子沒人帶後果很嚴重。你坐的這椅子小應、老應都坐過。楊還說,小應挺犟的。言外之意就是他們沒熬過去。就這樣他們輪著休息,不間斷審我。
大概十九日上午八、九點鐘,又來了兩個便衣警察,應該是來換班的,後來他們商量了一下,沒換,走了,楊、卜、沈繼續熬我。
十九日下午一、二點鐘,仇峰和彭又來了,估計他們又來換班了。他一來就衝到我面前說,我一直在想,你昨天問熬審的問題,你說不讓打不讓罵,不這樣做怎麼辦?這樣又到了下午二點半左右。這之間我沒有吃一點東西。直到我被逼按他們的要求承認了與應業奇的案件有關,才讓我回監房去了,後來又兩次帶我到特審室提審,我記不得準確時間了,主要是楊、卜、沈來審,他們打好筆錄後告訴我,都是以前說過的,看一下簽字吧。
今天我必須向二審法院舉報上述全部事實,以揭露國保「六一零」警察對我的刑訊逼供和誘供。同時,我也想明白了,「六一零」警察在誘供時所說的一切都是假的,騙我的,如果我不講出逼供的真相就會蒙冤坐牢。
我請求二審法院做出調查,證明我所說的都是真實的。」
郭小軍在上訴中指出:「國家五部委聯合發文,特別指出屬於刑訊逼供所取得的證詞、證據不得作為審判證據。而我所遭遇的,是真實的逼供、誘供,他們所取得的我的口供和應業奇的口供都是非法的,法院應不予採信、採納。請求二審法院詳細調查。」
鑑於郭小軍庭審中揭露的寶山國保的刑訊逼供、栽贓陷害;庭上檢察官和法官的枉法裁判,之後的一個星期一,家屬來到寶山國保要求放人。當家屬就刑訊逼供要求給以解釋時,承辦人陳克赟氣急敗壞,在信訪大廳高聲叫囂:「郭小軍的案子我們已經結案了,你想要上哪告就上哪告,我們不管了。」
又一個星期,當家屬確知郭小軍被刑訊逼供已有確鑿證據後,又來到寶山國保要求放人。這次見到的還是陳克赟,當家屬向他提出要求所有參與過對郭刑訊逼供的人員書面賠禮道歉,而且這次郭自己親筆寫的刑訊逼供的材料已被交大海外校友看到,交大校友們表示要提交聯合國等人權組織,將此事公開化,當然這樣做也是被逼無奈,還是希望他們自己能先將人放了。
聽到這些陳克赟嘴角歪了歪,說:「你覺得可能嗎,我現在就告訴你,郭小軍的案子我們已經結束了,你自己去走你的法律程序,該哪告就哪告。第二你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無論是在海外媒體報導此事還是上網發布你都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家屬馬上問他,「你這是在威脅了,是代表你個人還是代表你們國保」,他說,「當然代表國保了,第三如果以後還是郭小軍的案子來找我們就不接待了。」
日前,郭小軍的家人及律師致電致函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法官鬱亮,家屬向法官表示代表海外的校友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沒想到法官馬上說「那不可能!」家屬表示諮詢過律師,一般刑事案件的二審都是會開庭審理的。透過鬱亮自己的話可以看出,一審時法院開庭審理根本就是一個做給外人看的幌子,二審時甚至連這塊遮羞布都覺得是多餘的。
郭小軍海內外很多校友當時得知在自己同學身上發生刑訊逼供、枉法裁判的事情時,都表示震驚和氣憤。
新的刑法條文規定,刑訊逼供誘供得到的口供,不能作為證據採信,面對如此清晰的刑訊逼供違法事實,面對當事人蒙冤受害,上海中級法院法官近乎條件反射般拒絕調查,連這點粉飾與裝扮都自行剝除淨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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