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交通大學計算機系教師郭小軍 |
在開庭前,刑庭審判長徐敏芳對律師威脅不准為法輪功作定性辯護等行為。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指出把法輪功學員當作罪犯抓捕、判刑是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在法庭上,郭小軍表示自己信仰「真善忍」無罪,並揭露上海寶山公安分局、寶山看守所警察對他進行刑訊逼供,參與人員有原國保科長仇峰、楊躍飛、陳克赟等寶山國保警察。
庭審開始,上海寶山檢察院的公訴人陳偉東牽強附會,在所謂的唯一一個證人的筆錄與郭小軍的筆錄完全不一致的情況下,硬要將郭小軍「定罪」。當中對於郭小軍當庭的回答與之前的筆錄不符之處,只要郭小軍提到公安對其刑訊逼供的情節,諸如拿妻子、孩子相要挾恐嚇;長時間不讓睡覺,使用 「熬鷹」等刑訊逼供方法迫使人就範;並且使用給其他人動用過的刑具來恐嚇郭小軍,只要一說到這些,馬上就被審判長徐敏芳打斷,甚至在給郭小軍的個人陳述發言中也強行打斷他談及自己修煉法輪功的內容,逼迫他將文字稿交與法庭,剝奪了他當庭陳述的權利。
整個庭審過程中明顯感覺,這次所謂的開庭是受上邊指使的一個「表演」過程,法官和檢察官也是事前就被規則好如何表演的,過程中他們掩蓋種種醜惡罪行的行徑,恰恰暴露了自己的心虛。到底是誰在害怕,為何不敢正視法輪功學員當庭正當表述自己行為呢?
郭小軍,原上海交通大學計算機系青年教師,曾於2000年8月起在臭名昭著的提籃橋監獄被非法關押5年。2010年1月7日寶山公安分局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將郭小軍綁架,緊接著進行了非法抄家,當時所出示的所謂的搜查證上連地址都是錯誤的,當家屬質疑時,在場的五六個警察慌忙搶奪,忙不迭地將這張記錄他們醜行的紙頭撕個粉碎,並現場趕緊從新又填寫一份。在抄家過程中,尹小強不斷威脅家屬,只要你敢將這件事(指抄家的事)上網報導,我們就抓你。在家中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後,他們要翻查郭的車,一時找不到鑰匙,寶山國保女惡警丁莉大聲叫囂:「我看見那個老太婆(指郭的岳母)拿走了鑰匙。」態度囂張蠻橫,真不愧老百姓對他們的評價就是法盲加流氓!
寶山的公檢法機關在辦理本案中嚴重違法
(一) 寶山公安分局在辦理本案中嚴重違法
郭小軍曾經的三位律師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脅後被迫解除了與郭小軍家屬的代理合約。這是沒有任何法定理由,破壞刑訴法、律師法和警察法的正確實施,侵犯律師依法執業權、剝奪被告人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
對於郭小軍在被綁架過程中被故意摔傷以及在看守所遭受的刑訊逼供、精神恐嚇,以致曾經身體還出現血壓升高,眼睛失明等不良症狀,當家屬要求取保候審時,惡警卻拿出所謂的規定說:只有年紀大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才讓保外就醫。郭小軍的家屬曾經向寶山看守所、寶山看守所駐所檢察院、寶山檢察院、寶山公安分局信訪、市檢察院信訪、市公安局信訪投訴,均沒得到答覆。
(二)寶山區檢察院在辦理本案中程序違法
寶山區公安分局違法對郭小軍進行的刑訊逼供、精神恐嚇,家屬曾向寶山區駐所檢察院呂科長以及寶山看守所的顧所長、金教導員投訴,在案件移交檢察院之後還向檢察官陳偉東多次提出此事,陳偉東曾經表示家屬的意見他們會慎重對待,並說家屬也可以作為證人到時出庭作證。但當家屬一再要求檢察院監督公安局依法辦案時,最終沒有結果,該院不履行憲法、刑訴法、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等所規定的監督公安依法辦案的義務。
(三)寶山區法院的違法行為
在法庭開庭前,審判長徐敏芳對律師說,不得對法輪功性質發表辯論意見,否則發言會被禁止,嚴重的還要驅逐出庭,嚴重侵犯律師的辯護權。這是公然破壞刑訴法、律師法和法官法的正確實施。家屬請求法院依法查處徐敏芳上述違法行為,並將查處結果告之家屬。當家屬向寶山法院提出要求儘快歸還被搶走的私人物品包括筆記本電腦、法輪功相關書籍等物品時,法院至今不歸還。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開始到現在都是非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謂的庭審不過是走過場,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陷害。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向民眾講真相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
相關責任人和地址電話:
上海寶山區法院:月羅公路2099號 郵編:201908
刑事庭承辦法官:徐敏芳(女) 電話:021-56863544、鄭軼娜(女) 電話:021-56604808×3044
上海寶山檢察院:友誼路17號 郵編:201900
公訴科承辦檢察官:陳偉東 電話:021-56691990×2305
上海寶山公安分局國保處:克山路199號 郵編:201900
承辦警察:楊躍飛、陳克赟 電話:021-56608111×國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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