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振金,今年四十六歲,一九九七年與丈夫楊德賢一起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我的血稠、痛經、心臟等病都好了,身體得到了健康,心靈得到了淨化,做甚麼事都用真、善、忍來嚴格要求自己,周圍的人都很喜歡和我交往。
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大法的美好,認清中共一言堂的謊言,明白事實真相,我與另外五位法輪功學員(王士林、韓眾、王淑賢、杜輝、李亞傑)自發的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晚乘自家二一二吉普車去松江鄉新民村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在回來的路上,松江鄉派出所兩輛警車、十幾名警察強行將我們六人強行綁架到派出所。
一、在派出所遭受的迫害
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期間,警察們把韓眾和王士林單獨隔離關押,把王士林銬在暖氣片上,逼問拷打。隨後所長閆洪斌嚴刑逼供,三名惡警輪番暴力毒打韓眾,從他身上搶走手機並威脅他。我們四名女性法輪功學員本著善心不斷跟他們講做人的道理及法輪功真相,他們不但不聽,還強行搜身,因我不配合,一惡警對我拳打腳踢,又重重地搧了我一個耳光,強行從我身上搶走五十元錢。隨後閆洪斌和五、六個警察又對我拳打腳踢,強行將我雙手雙腳銬在老虎凳上,強行按手印。十二日凌晨四點,以閆洪斌為首的五、六名惡警對我家商店像土匪一樣搶劫。商店裏的玻璃和塑料物品被打碎,經濟損失達上萬元,並搶走師父法像,法輪功真相資料和身份證。同時松江派出所又對另外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
二、在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十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因迫害法輪功而多次被明慧網曝光的國保大隊陳萬友及當地「六一零」(專司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劉衍都參與了迫害。晚上八點多,我們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八天。姐姐為了能看上我一眼被惡警高波勒索了五百元錢。在看守所期間,吃的是甩到牆上能彈回來的窩窩頭,沒有一滴油的白菜湯,逼迫我們穿犯人服,做奴工──挑牙籤,讓「大馬牙」(有錢、有幹警關照的人)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
三、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被非法劫持至勞教所那一天,才給我們下達了非法勞動教養三年的決定書,逼迫我們在上面簽字,女警王秀榮謾罵我們,指導員於文斌為首和孫慧敏、陸宇等惡警幫兇,大白天敞開著門,強迫我們脫光衣服,進行所謂的「檢查」,因杜輝不配合,站在那裏不動,於文斌叫罵著強迫她脫。在脫到只剩下一件乳罩和一條內褲時,她還不罷休,上去拽掉乳罩,扔到一邊,要扒她內褲,我說「她來例假了」,於文斌不但不聽,罵著髒話,扒下內褲往裏瞅,旁邊的幾個獄警還在奸笑。這就是當今中共的警察!
隨後,把我單獨隔離,強行轉化,逼迫我寫放棄修煉的所謂「轉化書」,因為我不配合,劉亞東拿出電棍恐嚇我,並抓住我的頭髮,高傑死死按住我的手,在事先寫好的轉化書上寫上了我的名字。
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逼迫每天超負荷勞動,完不成定額,就加期或遭一頓謾罵。獄警打罵侮辱法輪功學員成為家常便飯。法輪功學員每天被迫超強度奴役勞動,吃的是黑麵的饅頭,喝的菜湯沒有一滴油,獄方還隨意剋扣伙食費。每人每月八元的生活費也被惡警私吞了。並且全天都要受到惡警的強制性管理和迫害;每天早上五點鐘必須起床,十多人一起洗臉刷牙,不允許並排走,不允許說話,如果看見誰說話,惡警像鬼叫一樣連吵帶罵。洗臉上廁所也必須得快,慢一點就得挨罵,催的人神經緊張,甚至有人大便失禁。排隊上廁所,有時憋不住了也不讓去,等輪到時,憋的都便不出來了。四個人為一組,稱為「聯網」,必須一起上廁所,即使晚上睡著覺了,其中一人上廁所,聯網的另外三人都必須起床,跟著去,搞的經常睡不好覺。法輪功學員每天二十四小時被監控,沒有自由,白天坐在木凳子上一動不讓動,周圍由犯人看著,不許閉眼睛、低頭、交流、回頭說話,必須坐直目視前方看電視,難受也不許低頭,而其他犯人可以隨便走動,真是壞人管好人。並且惡警經常給那些犯人開會,把所有的職權下放到他們身上,他們相當小警察。勞教所一來新的普通勞教人員,獄警如獲至寶,立刻對她們培訓,教唆她們如何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加期、減期等手段誘惑他們,並強制他們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如有不按照惡警們規定做的,就加期迫害。
佳木斯勞教所的惡警貪贓枉法,不僅吃、拿、勒、卡成風,還公然違犯《監獄法》和《監獄警察六不准》這些最普通的規章制度。《監獄法》和《監獄警察六不准》明明規定:不許毆打、體罰、虐待或指使他人毆打、體罰、虐待,但在佳木斯勞教所,這些法律法規早已成為一紙空文。
我丈夫修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致死,我因為按真、善、忍去做事,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十五歲的孩子在極度的恐懼、痛苦和思念中失去了學業,害得我家破人亡!
佳木斯勞教所就像一個人間地獄,這裏的惡警則是地地道道的流氓,他們的惡行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著。他們之所以敢如此沒有人性,是受中共的指使!善良的人啊,伸出你們的正義之手,制止中共這史無前例、慘絕人寰的迫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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