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刑訊逼供,踢斷右腿膝蓋骨。
二零零零年的一天,許運炎在上班做事的路上遭永興縣公安局曹恆剛一夥綁架,直接就送到永興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半年時間。看守所的伙食很差,根本不是人吃的食物。出來的時候惡警還騙了他妻子二千元錢;警察非法抄家時,把家中箱子撬開,把祖上留下來的「光洋」(袁大頭銀元)都搶走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曹恆剛一夥有事沒事就到許運炎家裏去,看到《轉法輪》和法輪功資料就搶走,許運炎無故又被綁架拘留七天。
二零零三年四月,許運炎在上班的工地上被永興縣公安騙去問話。曹恆剛帶永興縣三、四個警察夥同郴州安仁縣公安局陳運清等四、五個警察用手銬銬住許運炎的雙手,暴力綁架到安仁縣公安局非法審訊,沒有達到他們預想的收穫。在安仁公安局局長鄧光潭的授意下,幾天後吃完晚飯,惡警把許運炎從安仁縣看守所銬上手銬提出來坐到警車上,穿過重重的山路,送到一個山裏派出所(估計是安仁縣青溪派出所)。
陳運清一夥給許運炎戴上腳鐐,惡狠狠地威脅:「這麼晚,把你搞到這裏來,就不怕你不說。」許還是否認所謂的「犯罪證據」。兩個警察抓住許的雙手,按住他肩膀,強行要他跪下。許沒有動,警察就用腳狠命地踢,把許運炎右腿膝蓋骨踢斷了,當時許運炎疼痛難忍,全身冒汗、發抖。即使這樣,警察不給他做任何處理,還把他的一隻手銬到摩托車上就不管了。
第二天,二個警察架起他放到警車上,把他送回安仁縣看守所,甚麼醫療措施都沒有採用。新進看守所的人都要端晚上拉了屎尿的馬桶倒掉、洗淨,許運炎只能躺在地上,艱難地推著馬桶走。而且他胸口疼痛,吃不下飯,人瘦的皮包骨,連看守所所長都害怕出事擔責任。
九個月後,中共邪黨安仁政法委、610辦、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勾結一起,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審訊,法院院長劉立豐、副院長蔡銀平把許運炎非法判刑七年;還有幾位永興法輪功學員被判九年、八年、七年、三年;另外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訛詐了鉅款才放回家。
(二)獄警強迫洗腦,指示監控者打掉四顆牙。
非法判刑後,許運炎被劫持到湖南省常德津市監獄調遣中心一個月,然後再劫持到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監獄。
獄警嚴帆(音),三十歲不到,一米七的個子,很毒辣,常常指使「監控」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打許運炎。
比如:要許定期寫思想彙報,不寫挨打;寫了不符合中共的歪理邪說也挨打。許說:「我的思想彙報肯定是我心裏的真實想法。」
惡警要許運炎聽誣陷法輪功的材料。許說:「不要念了,是謊言,法輪大法好!」三個「監控」一擁而上對許行兇,拳打腳踢,壓在地上用腳踢、踩,許運炎眼睛被打得像熊貓眼。良知尚存的獄警看了都說:「怎麼打成這樣?」
惡警強迫許運炎寫放棄修煉的「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之類),許拒絕。三個「監控」輪番打他耳光,把他上頜牙左邊二個,右邊一個,下頜牙一個活生生地打脫,還有一個被打鬆,直到現在還是鬆動的。
在網嶺監獄惡警不准煉功,不准說話,派人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許運炎等法輪功學員。每天強迫他們進行奴役勞動(做彩燈、焊電器、割線圈等)十三、四個小時,還沒有工資,每月只發五元錢費用。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許運炎被放回時,同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肖建豪(湖南省邵陽市六十多歲的老人)還在被迫害。郴州永興縣同時被非法判刑九年、八年的何任春和陳義元在網嶺監獄的其它監區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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