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
黃菊秀,在1997年的時候,人生進入了頸瓶,身體不好:患有胃病、骨質增生、血吸蟲病(晚期是肝癌)、內外痔(晚期是直腸癌,家族中有這樣的病史)。經濟條件不好,兩個兒子讀書。她都不想活了,轉念又想只有修道去了。正是這一念,促使她在3月份的一天,她跟車的司機給了她一本《轉法輪》(司機在車上拾到的),她從此走上了修煉的路,不久全身的病都好了,家庭和睦了,心情愉快了。
1999年9月份,為了替大法說句公道話,她和一些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被送到岳陽駐京辦事處,第二天,她們趁服務員不注意走脫。在北京二個多月後,被邪悟者帶當地公安幹警到她們居住的地方綁架。她們又被劫持到岳陽駐京辦事處,帶回當地婦教所非法關押了30天,勒索罰款2000元(無收據)。
2000年2月份,她再次進京上訪,在當地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找到了信訪辦的地址。一大早她就來到了信訪辦,四週停了很多警車,很多警察把信訪辦的門都堵住了。她靠著正念擠進去了,裏面已經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在等著,到了8點就更不讓進了。信訪辦的辦事員給他們每人發了一張表,她在上訪事由上寫道:「1、讓我們學法煉功;2、出版大法書籍;3、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寫完就被守在信訪辦的岳陽公安綁架,關在岳陽婦教所三個月,陸續被關押在這裏的幾十個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有的出現生命危險,才陸續放人。
2000年11月份,她再次上訪,一下火車就直奔天安門廣場,在金水橋被站崗的警察盤問,她不回答往前走,又來了幾個又高又大的警察拽她,她就大聲喊「法輪大法好」,被幾個警察拽上了警車,在車上,他們用帶刺的警棍打她的頭,打得她抬不起頭來,其中一個警察用穿著皮鞋的腳踢她的嘴,並說:「你還喊啦,你還喊啦,」把她關在天安門派出所,因她不報姓名、地址,又把她關到崇文看守所,她絕食七天,正念闖出魔窟。
二、被從家中綁架
2001年1月16日,她一個人在家,突然來了幾個人敲門(其中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衣的)。她問他們幹甚麼?他們說只問一個事,馬上就走,讓她把門打開。她剛一開門,他們不由分說的綁架了她,把她關到岳陽市看守所。這次又非法關押了幾十個法輪功學員,大多是這樣騙來的,一關又是三個多月。她們絕食反迫害,遭到了野蠻灌食。有一次,她被一個男犯用竹筒灌食,很粗的竹筒,另外幾個男犯將她按住,當時就把她灌得昏死過去,然後把她放在床板上,若無其事的走了。她好久才醒過來。在此期間,她絕食三次,最後一次絕食八天,出現生命危險才放人。
三、在單位遭受綁架
2003年11月份,黃菊秀被單位在市「610」的指使下,綁架到岳陽雲溪公安分局的「洗腦班」遭受迫害。(單位交了一萬元錢的保證金)
中共邪黨人員強制她們看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錄像和書籍,要她們跳舞,遭到她們抵制;就把她們拖到雪地裏罰站,市「610」張偕紅用皮鞋踢她們的腳,當時黃菊秀的腳被踢腫。被迫害了兩個月,快過年了,大家絕食,才陸續放回家。
四、 在大街上被綁架
2004年5月份,岳陽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為了破壞資料點,在她居住的小區設了崗哨,在小區旁的小旅店安了攝像機、望遠鏡,二十四小時監控。小店老闆都嚇壞了,偷偷告訴她,她也發現了跟蹤,就掉頭往回走,又有其他人跟蹤,她又掉過頭去看,國保大隊唐建民見她看到了他,他還用雙手把臉捂住,不讓她看。跟蹤一個多月,甚麼也沒找到。
有一天,在大街上將她綁架,刑訊逼供兩天兩晚,她不配合,唐建明上來就是幾個耳光,嘴被打得鮮血直流。他還說:「不要把我上明慧網」,她說:「你打了人怎麼辦?」他說:「那只是刑事處分」。她就這樣被關押在岳陽市看守所87天,靠正念闖出了魔窟。
五、再次在家遭綁架、 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5年10月10日,黃菊秀在家被岳陽市「610」二人、五里牌派出所一個姓胡的男幹警、一個女幹警及單位保衛科孫剛,一共五人從八樓抬下來綁架。當天送到岳陽市湖濱幹校「洗腦班」強行洗腦轉化。
當時參與辦洗腦班的直接責任人有:岳陽市「610」張偕紅(科長)及其他人員,長嶺煉油廠的下崗職工(監管),監獄的警察等。由於她拒絕轉化,幾天後被非法關押在雲溪看守所,被雲溪公安分局李教員、汪學習非法審訊,刑訊逼供,(汪某很兇,揮拳手,又推又叫)強迫她承認參與了甚麼5.16事件,並要求她交出甚麼名單。
2006年3月份,黃菊秀被雲溪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不服,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被非法維持原判。於同年6月份送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
六、在監獄遭種種酷刑
湖南省女子監獄2006年8月份將黃菊秀送到「洗腦班」迫害。監獄洗腦班十分隱蔽,門窗緊閉,除參與迫害的警察、犯人外,不准任何人出入,戒備森嚴。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此後,遭受各種酷刑,長期承受著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
第一天,工作犯向蓮花,黃瓊,謝永紅假惺惺的問長問短,見黃菊秀不配合,她們就強制她站著,十二點後才讓睡覺。幾天下來,黃菊秀的腳腫得很大,鞋子都穿不進去了,根本就不能站了,她們強迫黃菊秀穿小鞋用立正的姿勢站好。
有一天,黃菊秀乘工作犯不注意時,將牆上罵人的話擦掉了。工作犯歇斯底里的打黃菊秀,把她打得遍體鱗傷,頭都抬不起來,只能直著脖子。於10月8日黃菊秀又被送到「洗腦班」。一到「洗腦班」,就被工作犯向蓮花、黃瓊、謝永紅三人亂罵了一頓。工作犯顏美英要求她參加學習就可以不罰站,她不配合,就通宵達旦的不讓她睡覺,踩她,整天罰站,連吃飯都站著。
黃菊秀被折磨得頭昏腦脹、噁心、吐、眼睛睜不開,顏就用萬金油、香水擦她的眼睛,用三根尼龍繩打結做成刑具、用書打她的眼睛,直到她倒在地上爬不起來了。又這樣黃菊秀被折磨了兩個月。在她的承受力到了極限時她被迫寫了「四書」。這就是中共文明監獄的寫照。
責任單位及惡人:
湖南省女子監獄 犯人:向蓮花,黃瓊,謝永紅、顏某
湖濱洗腦班
岳陽610辦公室 張偕紅
岳陽市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蔣超、唐建民、李勇輝
人汽公司:鄧天佑、孫剛、胡和平、許細良
岳陽市公安局雲溪分局:李教導員 汪女士
岳陽市雲溪區檢察院:李國炎
岳陽市雲溪法院:艾建軍 杜光紅 瞿四平 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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