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密劫持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凌晨三點多鐘,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九大隊、十大隊,還有北京女子勞教所的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集中到一個大空地上,四週無數的武警,頭戴鋼盔,將空地包圍,有手持槍支的,有手持電棍的還有許多車輛,充滿恐怖氣氛。一男警宣布:「奉上級指示,將你們押往其它地區去執行,不許說話,不許抬頭,不許往車窗外看!有違者,嚴懲不貸。」
六輛車的門窗全部被布簾遮擋,每兩個法輪功學員被銬在一起,有的學員的嘴被膠帶封住。車在高速公路行駛八個小時後,到了一個處所。(註﹕在七月八日凌晨一點多鐘已有一批大約五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轉押外地。當時在九大隊,警察身著一身白色服裝和面罩。)
二零零八年初至二零零九年底,從北京轉到馬三家勞教所的學員共五批: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三十人左右,六月中旬十人左右,七月十四日五十人,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多人,十一月十幾人。
部份北京法輪功學員名單如下:王淑賢、陶玉芹、張印英、張連英、王立君、王立新、朗東月、王愛民、彭秀清、王玫欣、巍淑芹、馬士華、連淑印、張文琴、高淑雲、趙淑玲、夏秀雲、高清秀、李韌、安平、梁秋展、白豔芬、安亞玲、劉桂錦、劉越紅、孫小香、陳曼平、張於雲、趙文珍、張淑厚、楊秀芝、邢如敏、裏麗、邱淑芹、蘇威、焦風文、毛桂芝、李德平、孫慧蘭、牛秀蘭、馮秀蘭、劉淑芝
二、強行「轉化」
到了勞教所東崗的四樓,這裏已擺好桌子,幾個戴鋼盔、身著迷彩服的人威脅法輪功學員們蹲在地板上,並逼迫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這時法輪功女學員郎東月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立即將她拖去施酷刑。郎東月第二天被拖回牢房,身受重傷,不能行走。
下午,法輪功學員們看到包夾人員上衣戴的胸卡上寫有「遼寧省馬三家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的字樣,才知道自己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瀋陽馬三家勞教所。
在一週之內,像朗東月那樣遭施「吊床」酷刑的有六、七位法輪功學員,每晚都能聽到慘叫聲。遭受這種「吊床」酷刑後,雙手、雙腿、腰部都會受傷,不能正常行走,只能攙扶或扶牆一點點挪動。
從到馬三家勞教所的第二天開始,每天早上都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叫到西崗,遭強行洗腦迫害。
三、嚴管隊的迫害
到七月二十八日,勞教所把五十多位(其中遼寧省二十一人)拒絕「轉化」(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東崗成立了嚴管隊和特管隊,省「六一零」男警十餘人,加上女所「六一零」人員劉勇、李某等近二十人,日夜不停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1、在嚴管隊期間被施以酷刑迫害的部份北京學員有:
郎東月,七月十四日當天拒絕寫「三書」,喊「法輪大法好」,被毒打,遭吊床酷刑,受重傷。郎東月於七月下旬口頭嚴正聲明:遭強行捆綁時被警察拉手指按手印的「三書」作廢。後又被警察劉勇、李某(不敢報真實姓名)毒打,再次受傷。
張連英,上吊床,強行洗腦,受傷後一個月不能正常行走;多次被毒打,電棍電擊大腿內側與小腹部相接處,因喊「法輪大法好」被加期四個月。09年7月7日轉到特管隊。09年10月回東崗嚴管隊,因不穿號服被長期鎖在床欄,到2010年4月份才可以自由活動一點。
張印英,上吊床,強制洗腦,多次被毒打,電棍電擊。被迫害最嚴重時,頭暈,嘔吐,嘔出的都是黑色瘀血塊。
蘇威,上吊床,強行洗腦,被電棍電的手腿麻木。夜間上廁所時手麻木不能抓床欄杆,(睡上層床)導致從床上掉到地板。頭暈,嘔吐,輕微腦震,一個月不能行走。
邱淑芹,08年9月14日,兒子從北京來看望母親、送錢。勞教所不讓見。9月9日,邱淑芹在食堂喊口號,被張軍、張卓慧、張秀榮等女警毒打。致腦震盪,夜裏吐了半盆血,送醫院急救後送回家。
裏麗,被動刑,強行洗腦。
2、被非法關押在嚴管隊的二十一名遼寧省法輪功學員,拒絕背「三十條」,拒絕洗腦,全部被上抻床、電棍電、毒打。她們是:
劉世警,08年11月8日、12月7日兩次,被惡警毒打,用拖鞋打臉50多下。上吊床,不寫「三書」不放。
上吊床的打手有:彭濤(男)、張良(男)。毒打惡警:張卓慧(女)、張軍(女)。
劉豔琴,被動刑,強行洗腦。因不唱邪黨歌曲又被動刑,罰面壁、被電棍電,雙上肢受傷,數月不能活動。
杜清秀:不唱中共黨歌被動刑,電棍電擊,強行洗腦。
吳娟,不背「三十條」,被男警電的慘叫。
賈亞輝,因喊口號,被男警電乳房。
張敏,被動刑,拒絕強行洗腦又被毒打,最後上大掛,受傷嚴重。腰部疼痛,不能正常行走。
夏寧,因拒絕迫害絕食,長期被灌食,長期被鎖在床上。
盛連英,長期絕食被鎖在通道大鐵柵欄門上,有數月。身體瘦弱。
王彩雲,在西崗多次被毒打,最後強行按手印,下分隊奴役勞動。
王孝雲,拒絕強行洗腦,被吊床四天四夜,在地板睡六天六夜,後被隊長拳打,加期一個月。手、腿、腰嚴重受傷,不能正常行走。
劉桂芳,上吊床,被毒打多次。
3、參與迫害者: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參與嚴管迫害的男警有:劉勇、李某(瘦高個,大約1.9米,不報名稱)、嚴某、樊某、陳某、另一陳某、李某、馬三家教育科傳粉色半袖衫的人,約十人左右。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參與嚴管迫害的女警有:張軍、張卓慧、董彬、潘某約十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警察張環、張磊、方葉紅、李麗麗、鄒曉光、張秀榮,還有一些值班隊長也參與嚴管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份,新被劫持到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幾乎全部被惡警動刑毒打,很多人受傷。
參與迫害者及其警號:
潘某:2178142 張環:2108455 張磊:2108456
張軍:2108050 張卓慧:2108469
參與迫害的其他人員:
苑淑珍,被強行洗腦後「轉化」,全家遷到瀋陽。成為馬三家編外警察,專職「轉化」他人。
趙永華,情況同苑淑珍相似,專職做所謂心理「轉化」,一貫採用威逼、引誘、加期、嚴懲等各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四、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其它迫害手段
1、經濟迫害:
勞教服裝,夏天一套綠色針織,50元一套,秋冬一套50元,都是自己買。洗漱用具自己買後又要求顏色統一,所謂整潔,又自己掏錢買。發了一條免費的毛巾擺樣子。平時不能用,如弄髒或丟失罰款。
鐵床上的樣板和褥單雖然免費,但不允許使用。平時擺整齊,見稜見角。但是擺樣子的,時刻準備上級來檢查。洗衣脫水機,學員自己掏錢買,只允許甩勞教服。個人的衣服得聽是否批准使用,私自行動罰款十元。二零零八年八月以前每甩一桶電費一元,儘管買甩乾機的錢已經收了幾次。
勞動用的圍裙、套袖、帽子和口罩,連手指套都得學員自己花錢買或自制。
熱水瓶自費,隊長的水壺也得學員掏錢買。寫作業的本和筆自己掏錢買。筆用完收回,不寫作業不給用筆,每月發給學員的十元經常不發給。二零零九年八月份的十元作為行李包的押金,承諾到期時還給個人,但都是不了了之。二零零九年十月以前使用的錢票(紙印),十月份又改為錢卡時叫學員留一部份錢,結果又宣布作廢,所有留存的錢票充公,每個分隊都是一至七百元充公了。
後來每月的十元錢變為實物。每兩個月發一次洗衣粉、肥皂、牙刷、牙膏、衛生紙各一個,全是假貨。而且即將到期的學員拖後一兩個月免發。給廁所、食堂等公共場所做衛生的洗衣粉由學員自費,拖布和掃把等學員自費或自制。對身體有問題的,去檢查藥費和交通費全是自費。警察張軍把張印英上腹部踢傷,嘔吐,吐出的都是黑色血塊,張印英去醫院打點滴,最後扣了張印英九百元的醫藥費。
2、強迫做奴工
勞動時間:上午四個半小時,下午四個半小時。二零零九年六、七月以前,如果不能完成生產任務,就得帶回寢室繼續幹。七月份以後改為晚六點至七點半看光盤或背「十三條」。身體不太好的,心臟病、高血壓和糖尿病的人同樣強迫下車間幹活。每年放的幾天假也不能自由活動,幾天坐小板凳。
3、生活迫害
伙食叫做老三樣。水煮菜:青蘿蔔、紅蘿蔔、胡蘿蔔(很少);煮南瓜;豆芽菜。除過年、節稍有改善,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所有菜都是處理貨,蘿蔔發黑發糠。如果是鮮豆芽保證都牙摻。嚴重時,盆底碗底都有一層細細的泥沙。夏天米飯、窩頭。菜裏經常吃到死蒼蠅。熱水緊張。四、五人一壺熱水是最佳情況。一般六、七人一壺。最緊時,17-24人每天只有一壺水。這種情況持續了三個月的時間。一年只能洗到一兩次熱水澡。冬天最冷時,沒有暖氣。車間幹活,腳、臉有的凍出大水泡。
4、限制人身自由
所有的人權都沒有,上廁所、洗漱、吃飯、休息全部限制。不許互相之間說話。在車間幹活,上午,下午只能去廁所一次。有其他情況得到隊長那裏請假。有個別隊長不順心就不許上廁所。隊長,張秀榮就曾為難一個老太太不讓其上廁所,把老太太急壞了,張秀榮還幸災樂禍地到處宣揚。二零零九年六月份以後,每晚六點至七點半強制看光盤。從污衊法輪功的內容,到東北大菜、韓劇和色情片,不看不行,身體不舒服也得堅持看。不允許不放棄信仰的學員接見家人,不許打電話。
已被強行洗腦的學員接見家人,勞教所警察逼家屬表態反對法輪功,如果發現法輪功學員思想稍有波動,他們認為「轉化」不徹底,便停止接見和打電話。稍有不服從管理的舉動便以動刑或加期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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