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馬三家迫害兩年,身體虛弱,右腿瘸拐
二零零八年三月,信素華正在往一根電線桿上寫「法輪大法好」時,一輛警車在她附近停下來,惡警衝上來抓她,把她右手的中指擰的手指肚朝外。在本溪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天後,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被綁架到馬三家勞教所。
信素華被非法關押到了李明玉(惡警頭目劉勇之妻)的大隊。信素華不承認這種迫害,就開始絕食。絕食六天後,李明玉指使惡警把她銬在「死人床」(手腳及全身都被固定在床上不能動)上,嘴裏戴上鋼撐子,給她灌柴油、「廢功」藥(幹面,3個小時能灌完一包),打「廢功」吊瓶(2斤裝的塑料瓶包裝)。據惡警說,這種「廢功」藥打少了,四肢無力,打多了,就是植物人,再打多,人就沒命了。
其間,惡警孫美經常掐信素華的脖子,捏她鼻子,往死裏迫害她,還說,讓你天天遭罪,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迫害三天後, 惡警突然主動給她收拾乾淨,原來是她的兩個兒子及媳婦來看她。他們就是這樣背地裏幹壞事,當面裝好人。
信素華被酷刑迫害六天後,身體極度虛弱。停止絕食後,惡警經常用各種惡毒的手段繼續折磨她,如用手銬打她的腳趾、腳心、腿骨、大腿內側、頭、手指甲等敏感部位,令她疼痛難忍。惡警還惡毒的穿著高跟鞋,用後跟踹她的大腿,大腿上腫起了很多包。有一次,信素華正在煉功,惡警王豔平冷不防踹她一腳,又把她拖到辦公室,吊在暖氣管上整整一宿,還狠狠的打她。惡警還把她綁在「死人床」上,灌「廢功」藥。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到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的兩年間,信素華被迫害得四肢無力,不能幹重活,右腿走路瘸拐。
二、遭馬三家四年酷刑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信素華到偏遠的地方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綁架到馬三家勞教所,期間她受盡各種酷刑。
1.暴打
在馬三家勞教所,只要信素華不「轉化」,就遭受暴打,成了「家常便飯」,身體到處是傷。如,惡警宋玲玲用棍子打信素華的手,信素華的手鼓起一個很大的黑色的包;惡警王豔平把她的肋骨踹折了;徐秋霞(普教)把她的尾骨踢折了;惡警馬吉山和多個惡警將她摁在地上,用穿著皮鞋的腳狠狠的踹、碾她的臉,導致整個臉完全變形;惡警馬吉山把她的手腕掰折,只有肉皮相連;於娜(普教)、寧麗娟等三人抓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頭上撞開一道長長的口子,鮮血直流;於娜用繩子使勁勒她的脖子;惡警狠命的打她耳光,打的她滿嘴是血;用三個蒼蠅拍合一起,打她的臉,蒼蠅拍都打壞了;惡警還把她的衣服扒光,用床板狠狠地拍打,從頭到腳拍個遍。
2.「抻」刑
信素華還遭受了各種「抻」刑。 一種是把雙手分別銬在兩張床上,再將兩張床分開,身體抻到極限後,將兩張床固定。第二種是將雙手一高一低銬在兩張床上,身體抻到極限後,將床固定,再將雙腿捆綁固定。 第三種是將雙手銬在二層床上,再將一條腿抬高銬在床上,單腿著地。第四種是將雙手銬在二層床的角鐵上,頭被壓在二層床下,兩腿被伸直捆綁後塞到床下,用棍子等別住,並在腳心下面穿進角鐵,用角鐵的稜硌腳心。惡警馬吉山、張春光和其他惡警多次長時間使用這四種抻刑折磨她,同時還用火燒她,用針扎她。
3.吊銬、電擊、「老虎凳」等其它酷刑折磨
信素華堅持信仰,還受到其它酷刑折磨。惡警用手銬把她吊到暖氣管上,惡警謝成棟(音)拿來一個特號的電棍電她的乳頭。
信素華還被送進小號,坐「老虎凳」。 「老虎凳」就是兩手銬在凳子上, 動不了,一個姿勢坐在窄窄的鐵凳上。不讓大小便,不給水喝,同時放著邪惡的錄音。信素華先後三次被關進「小號」,分別坐「老虎凳」23天、24天、25天。
冬天,惡警用手銬把她吊在廁所裏,扒光衣服,打開窗戶,大片的雪花飄進來,落在她身上。有時廁所壞了,糞便流的滿地都是,惡警就把她固定在地上坐著,泡在糞便裏。
惡警每天拽著她的頭髮,在地上拖著她去吃飯,信素華的身上被扒的只剩背心、褲頭,腿上的皮都磨破了,在地上留下長長的血跡。
惡警用膠帶封住她的嘴,用打火機燒她的頭髮、臉、手。用鋼撐子把她的牙掰掉,用手銬狠狠地往她身上刨, 把手銬銬到肉裏,肉都翻開了。
惡警惡狠狠的踹她的陰部,導致她休克。又指使幾個人把只穿著內衣的信素華抬起來,往樓梯上摔。惡警黃奇用又長又粗的大針扎遍她的全身。
惡警李俊問信素華法輪大法好不好,她一說「法輪大法好」,他就把燃燒著的煙頭扔到她嘴裏。有一次,信素華兒子給她送了50元錢,惡警張卓慧告訴她,卻不給她錢。
惡警見使盡了招數,也不能「轉化」 信素華,惡警頭目劉勇就指使惡警使出了最後一個毒招。把她帶到一個單獨的房間,說:「你不是要做好人嗎?為了救人,就活摘心臟吧,要不就『轉化』。」 信素華就對他說:「我不『轉化』,你也別想活摘我的心臟。」惡警馬吉山說,你還不『轉化』,有多少不『轉化』的都送去活摘器官了,然後屍體都燒了。惡警用各種酷刑折磨信素華一宿,期間惡警多次打電話與蘇家屯聯繫,要把她送去,最終沒能得逞。
一直到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信素華被放出來。
三、進京證實大法,遭非法關押迫害
早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信素華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抓到一個地下室,後又被送回本溪,綁架到「白樓」(看守所)。在那裏,她不背「30條」,堅持煉功,被惡警拖到院裏,她仍然打坐。惡警用一米多長、胳膊粗的木棒打她,直到惡警打累了,木棒也打折了,惡警還用手銬把她銬在暖氣管上,用電棍電。
一九九九年六月,信素華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第二次進京。他們在天安門廣場打坐,一群警察過來,把她們抬起來,扔到警車裏,把他們與很多外地進京的法輪功學員關押在一起。惡警問她姓名、地址,她不說,就打她二個耳光。又問她煉不煉功,她不說,惡警拿起帶釘的木板砸向她,結果木板打到桌子上,後來又把她綁架到本溪看守所。
因信素華堅持煉功,惡警打了她一通後,給她戴上手銬、腳鐐,把四肢抻到極限,固定在床板上,這樣抻了三天。惡警來了,她就喊「法輪大法好!」又被抻了三天。一個月後,信素華離開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