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向海外媒體集資的問題,師父講法講的已經很明白了。海外的媒體的資金是向社會徵集資金,向社會徵集資金就不是向大法弟子徵集資金,和我們國內大法弟子是沒有關係的。
每個人修煉的路是早就安排好了的,就是說你自己的路得自己走完。到最後無論是做甚麼項目的,都得走出自己的路,包括做媒體的同修。做媒體也得融入這個社會,這才是真正的公司的管理形式。說哪個媒體跟同修要錢,說我這缺錢做甚麼,你給我拿錢,我們也要看他走的正不正,不是他說話我就給錢,不是這樣的。你給了等於在干擾他們走自己那條路。
哈爾濱能夠出現這個問題,我認為大家還是法理不清,才屢屢出現這個問題。
我們大陸同修的資金是怎麼運作的哪?我們好長時間同修拿錢做資料都不收了,就是要走師父安排的路,讓資料點遍地開花,人人都要成為一朵小花。同修有錢的自己買電腦,根據自己的情況走自己的路。
現在大紀元徵集資金,這是對常人不是對大法弟子,我想還是給這些人一個得救的機會、付出的機會。對於大法弟子,師父講的非常非常清楚,多次講法中一再說不管在甚麼情況下就是不能集資。
我們那兒有個同修很困難,吃的穿的都很簡單,出去講真相,自己買一個帶斗的摩托(想多帶一個同修),花了四千多元錢。他很困難,大家不知道他這個錢是怎麼來的,就想把這四千元錢湊上給他。就這個問題我們和協調人切磋,該怎麼把握。剛才同修也說了,在正法中每個大法弟子修煉的路不同,執著不同,證實法的方式也不同。這位同修在這麼困難的情況下就想買個摩托去發資料證實法,是很偉大的,他沒有向大家借錢、要錢,現在有的同修非要給他,就是改變了他自己要走的路了。如果他自己有事用摩托的時候,那他就欠了大法的。而自己出錢呢,可以做大法的事,也可以用它幹別的,掙錢也可以。不涉及欠大法、欠同修的。這個是自己要走自己的路,我們不能人為的改變。
另一方面從給錢的同修看,也是一種情,看他困難幫著點,他困難可能是在消減業力,也可能就是這樣安排的。可能這也是有為。我們這兒以前有個同修流離失所,大家給他衣服他不要,後來大家總供著他,他的貪心、利益心就不知不覺的起來了,漸漸的他開始在給的衣服和鞋裏面挑名牌的穿,生活有了標準,每月一千元,領著孩子下飯店。這是大家做的不在法上,幫了倒忙,是在害同修。大家及時交流後認識到了,歸正了偏頗的行為。當然,不絕對都是這樣。大家每件事都要從法上衡量,每一念都從法上衡量,就能把握好原則問題。
師父有明確的講法,絕對不許大法弟子內部集資。國內的錢為甚麼不讓拿到國外?我理解其中一點就是一定要認清國內是清除邪惡的主戰場,我們的資金還是很缺的。有些地區錢沒花出去,是因為有錢的學員忙於常人工作,對當地講真相救人不夠用心和投入,或者因為其它原因,當地整體修煉情況太差、還沒足夠的開展起來。建議應該跟這些同修在法理上談清。在任何問題上,我們都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形成間隔。往回拉同修,多救人,不讓邪惡得逞。解決問題不能只在表面上看,要去解決的是根子上的問題。如果法理不清,解決了這個又出現那個。
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不是偶然的,前一段時間我們也看到了,我們整體上還是不成熟,出現了問題還是不會修,看到點名的文章後有多少人第一念是向內找了?大部份都是在指責文章為甚麼要點名?沒有想到這樣的學員給法造成的損失、給同修造成的干擾有多大,我們怎樣去協助彌補。這就是我們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我覺得我們是應該在學好法這個根本問題上有一個更大的突破,以法為師,把個人修煉和正法修煉緊密聯繫起來,快些跟上正法進程,早日結束這場迫害,用各種方式去救度世人和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