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國晏,男,55歲,雙城市團結鄉春光村農民。於一九九五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平時為人處事都為別人著想,從不斤斤計較,從中受益匪淺。在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鄒國晏就義無反顧地三次進京上訪,四次走上天安門,被先後六次綁架關進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被惡警綁架後,被非法秘判九年。家中只剩下一個十來歲的孩子,無人照看,只好寄養在哥哥家中。
進京上訪後被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農曆正月,鄒國晏進京上訪被劫持回當地後,被關進雙城看守所,鄒國晏的精神和身體都受到了嚴重的摧殘,被拳打腳踢是常事,犯人用鞋底抽打他的腳心,用針刺扎腳背,用牙刷手柄在夾緊的手指之間來回轉動,手指之間留下了疤痕。
更加邪惡的是惡徒對其進行性虐待,用繩子纏在生殖器上來回用力拖拽,肉皮都被拽掉,腫的嚇人,至今還留有很大的疤痕。在看守所裏還遭到了酷刑「開飛機」的折磨,讓人雙手倒背向上,往上推,兩個胳膊像要被拽下來一樣,疼痛難忍。就這樣,鄒國晏在雙城看守所被迫害了40多天,後又被關進躍進鄉洗腦班關押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鄒國晏和同修去惡黨污衊大法的哈爾濱畫展,在那裏簽下了「法輪大法好」,結果又一次被關進雙城市看守所二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鄒國晏進京走上了天安門,被抓進北京西城看守所,走脫後又到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關進北京門頭溝看守所,關押了十多天,出來後又到天安門證實法,再次被關進看守所五、六天。
二零零一年開始,鄒國晏流離失所近半年時間。
再遭綁架後被酷刑逼供
二零零一年五月,鄒國晏被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綁架,關進雙城看守所,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判刑九年。
鄒國晏一進雙城市看守所,就被幾名犯人扯壞了衣褲,按倒在地上,戴上支棍子、手銬,鎖在鐵椅子上。在所謂的夜審中,鄒國晏不配合邪惡,不報姓名,使惡警大怒,對鄒國晏殘酷折磨,先是往嘴裏灌酒,然後又用「蘇秦背劍」,就是把人雙手銬在背後,彎腰撅著,脖子上掛個桶,桶內倒上酒,放上燃燒的煙,用酒味煙氣熏的人喘不過氣來,頭腦發脹,十分難受。
惡警還用木棍敲打小腿,這樣從頭天下午一直折騰到第二天早晨,也沒問出鄒國晏的名字,後來給鄒國晏照相,拿照片給群眾辨認,鄒國晏被扣在鐵椅子上十四個日日夜夜。從鐵椅子上放下來時鄒國晏已經小腿腫的很粗,腳脖子被鐵環磨爛,無法行走。
在哈爾濱市監獄被毒打折磨
之後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中旬,鄒國晏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監獄,到達的第二天,幾百人在大廳集訓,鄒國晏高喊「法輪大法好」,接著又有幾人一起高喊,喊聲震撼了整個大廳。在場的惡警十分害怕,兇相畢露,指使幾名犯人對鄒國晏拳打腳踢,鄒國晏被拖進小號,手上戴上了鐵夾子,腳上砸上了大號的腳鐐子,手腳都鎖在地環上。一天24小時裏,犯人輪班看守,不讓其睡覺,只要鄒國晏稍微一閉眼睛或身子歪了,就拳打腳踢。每天只給吃兩碗玉米粥,粥稀到玉米粒都粒粒可數,小便不允許出去,憋不住只能尿褲子裏,屁股都坐爛了,手腕上的鐵夾子刻到了骨頭裏,疤痕至今還在。
深冬的季節,鄒國晏被關在小號中,濕、冷、餓、困、疼交織在一起,受著非人的折磨,從小號放出來時,鄒國晏已經不能行走,完全是被人拖拽出來的。即使這樣,獄警還是讓四個包夾鄒國晏的人不離左右,精神和肉體的殘酷折磨,讓鄒國晏無法承受,得了嚴重的肺結核、胸積水,被送進了醫院。
在大慶監獄遭野蠻灌食
二零零四年七月,鄒國晏從哈市監獄轉到了大慶監獄,這裏對待法輪功學員更加的野蠻,包夾人員輪換著看守,交接班做記錄,定期不定期的搜查法輪功學員身體和住處,法輪功學員見面不允許說話,吃飯打回自己住處去吃,坐著的時候不許盤腿,上廁所的時間要錯開,法輪功學員的吃、住、行,一切都被嚴管,稍不順眼,就一頓拳腳相加,隨便打人已經成了惡人們的習慣。
為了反抗殘酷的迫害,鄒國晏和同修們以絕食抗爭,曾經進行過四次絕食抗議每次十餘天,拒絕穿囚服。惡警讓犯人給鄒國晏灌食,殘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去灌食的路上,用膠帶封上鄒國晏的嘴,不讓其喊「法輪大法好」,灌食時再打開。灌食時幾個人按著鄒國晏,不讓反抗,把管子從鼻子裏插進去,然後攪來攪去,有時甚至把管子插到氣管裏,讓人喘不過氣來,鄒國晏曾一度被灌到窒息。惡警給法輪功學員灌的食物,有的時候是玉米粥,有的時候乾脆就灌濃鹽水。
二零零九年六月,大慶監獄的惡警想到了新的招數迫害法輪功學員,把法輪功學員在太陽底下曝曬,一邊曬,一邊找幾個人圍著打,曬暈,打暈了就用水澆醒,醒過來再打。這毫無人性的行為,讓在場的犯人都看不過去了,惡性持續了兩三個星期才結束。
九年牢獄之後,父子相見不相識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鄒國晏結束了地獄般的監獄生活,回到了家裏,家庭已分崩離析,妻子早已病故,十九歲的兒子寄住在大伯家。九年前,鄒國晏被非法判刑時,兒子還是個小孩,九年中僅在獄中短暫的見上一面,現在,兒子已長大成人,可是父子卻形如路人,相見不相識。
鄒國晏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僅僅是因為其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在法輪功遭受不白之冤,法輪功弟子遭受迫害時說句公道話,就被迫害了十一年,被抓,被拘,被迫害得流離失所,被非法判刑,被長期折磨。善良的人遭受如此迫害,這是為甚麼?是誰釀成了如此慘劇,又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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