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冤獄七年 只因信仰「真善忍」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城市樂群鄉婦女王淑榮只因信仰「真善忍」,被中共人員綁架迫害,共遭冤獄七年。下面是她訴述其經歷。願人們早日明真相,認清中共邪黨的真面目,為自己與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我叫王淑榮,今年五十七歲,家住雙城市樂群鄉友好村。修煉大法十幾年來,我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益處多多,無以言表。自從1999年7月20號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我以自己親身經歷向世人揭露邪惡的迫害和無恥的謊言,以正視聽。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我依法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扣留三天,後被雙城市政府辦劫回雙城看守所關押兩個月,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關押一年。

二零零零年底,我第二次上北京為大法討公道,在天安門廣場被前門分局綁架,劫持到秘密派出所,遭到電擊、往衣服裏灌冷水、強迫蹲馬步等刑罰,後又被劫持回雙城看守所。二十多天後,又被送往萬家勞教所迫害二年。

在這個黑窩裏,他們強迫我放棄修煉和強制參加奴役勞動,多次對我使用酷刑,如上大掛,雙臂反扭背後,用繩子掛在高處,雙腳尖僅能觸地,全身重量集中到肩骨節,一吊就是幾個小時,非常痛苦。又蹲小號,狹小的小號屋子,一張冷床,一手被銬,只有上廁所,經允許才能離開這屋子一會;還有長時間罰蹲,坐鐵椅子,一天天的坐小板凳等,更有野蠻的灌食,灌的都是鹽水之類的東西,我的牙齒都被撬鬆動了。

二零零四年末,我講真相被人誣陷,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到雙城看守所,五十多天後,被枉判三年半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這個人間地獄裏,我又多次遭到關小號一個多月的刑罰,另有包夾限制自由,罰站一天一夜,普犯張晶,張秋雲表現極其邪惡。

回顧近七年的冤獄,我犯了甚麼法?!堅持信仰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可在今天的大陸,竟被中共迫害到如此程度。

在那個黑窩裏,並非我一人一時如此,而且是一個極其普遍的事情,而且到今天,這場邪惡的迫害也沒有停止,只是更加隱蔽而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