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檢察官以李佔金信仰法輪大法、警察從她身上搜出三張真相光盤及十四張《明慧週報》為由,要法院非法判她三至七年徒刑。
李佔金的辯護律師梁小軍在辯護中說:法輪功從來就沒有被哪一部法律定為×教;因為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和它的常務委員會,才有國家性質的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在《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也隻字未提法輪功。「兩高」(高法、高檢)沒有這方面的司法解釋權。其他的公權部門沒有權力制定這方面的法律,因此從中國法律上講,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李佔金也從來沒有破壞甚麼法律實施,更談不上甚麼性質嚴重、態度惡劣的問題。
所謂的審判長多次粗暴打斷、制止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並匆匆將「審判」收場,從開庭到結束不足一個小時。
據悉,李佔金在被非法關押的半年中,高血壓、心臟病又重新犯了,頭髮變得灰白,牙齒開始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