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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佔金被非法庭審 律師力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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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大學法輪功女學員李佔金被海澱派出所綁架、關押逾半年,海澱法院於七月十五日對她進行非法庭審。旁聽者受重重阻撓,原通知是第二法庭臨時更改為第六法庭,開庭時間也延後四十分鐘。李佔金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指出:信仰法輪功無罪,中國法律也從未禁止過公民修煉法輪功。

中共檢察官以李佔金信仰法輪大法、警察從她身上搜出三張真相光盤及十四張《明慧週報》為由,要法院非法判她三至七年徒刑。

李佔金的辯護律師梁小軍在辯護中說:法輪功從來就沒有被哪一部法律定為×教;因為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和它的常務委員會,才有國家性質的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在《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也隻字未提法輪功。「兩高」(高法、高檢)沒有這方面的司法解釋權。其他的公權部門沒有權力制定這方面的法律,因此從中國法律上講,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李佔金也從來沒有破壞甚麼法律實施,更談不上甚麼性質嚴重、態度惡劣的問題。

所謂的審判長多次粗暴打斷、制止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並匆匆將「審判」收場,從開庭到結束不足一個小時。

據悉,李佔金在被非法關押的半年中,高血壓、心臟病又重新犯了,頭髮變得灰白,牙齒開始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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