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也是我被綁架到當地市看守所的第二年,由於我在常人中的工作是醫生,看守所的獄醫讓我幫助他為普通刑事犯人看病,藉此我把大法真相告訴了所有的看守所警察,以及幾乎所有被關押的普通犯人。其中只有幾個人頑固不化的惡警不接受真相,同時,我也開始拒絕穿「號服」。一天,管教副所長說那幾個警察告我的狀,並強迫我穿「號服」,我堅決拒絕,他以我不給面子為由,頓時惱羞成怒,喊來其他刑事犯人要給我戴腳鐐。我嚴正的說:「今天誰也休想給我戴上腳鐐」,幾個犯人被我喝退,這名所長也不吱聲的走開了。
到了二零零二年,我被中共非法判刑四年,之後被關進省監獄。由於不放棄信仰,我和其他三位大法弟子被關在三監區,我和一位正念十足的同修,抵制「包夾」,理智的不配合任何形式的迫害,包括不讓講真相、不讓與同修交流,不讓下樓購物等等,並不斷的給管教警察講大法的美好,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講善惡必報的天理。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我們開創出了一個寬鬆的環境,我們天天在一起學法、抄法、背法,發正念,講真相,幾乎沒有太大的干擾。
一次,從勞教所來的兩個猶大一邊用手打我,一邊煽動監獄警察對我動刑,我嚴正抵制說「住手,不准打我,警察打我也是違法的,不允許打我。」就這樣化解了一次酷刑迫害。
到了第二天,這兩個猶大被監獄利用在大會上攻擊、污衊大法,當時一百多名被非法關押的同修都在會議室,一個個都被包夾看著,周圍是獄警。我此時毫無畏懼,立即站起來大聲喝道「某某某,你給我閉嘴」,然後起身就離開會場。我所在的監區管教大隊長氣急敗壞的跟著我,當時我的正念正行,也鎮住了在場的惡警,隨後也有幾位同修離開,沒有離開的同修有的質問猶大。回到監區,該管教大隊長把我叫到辦公室,立即露出兇相,順手抄起電警棒,嘴裏喊著「看我怎麼收拾你」。就在他要動手的剎那間,我厲聲喝道,「不准動我,你打我是違法的,我將來會控告你」,在我沒有怕心、正念十足的情況下,又一次化解了邪惡想利用惡警對我的肉體迫害。當然,我內心知道這都是師父給予的能力。
其實,這幾次我都沒有特意的想到使用神通,只是在大法中得到的一種智慧的自然流露,由於沒有怕心、心態穩定,當時符合了法,所以大法的力量在我身上就自然的顯現出來。師父說:「其實大法弟子每個人都是有能力的,只是沒在表面空間表現出來,就認為沒有功能。但是無論能否在表面空間表現出來,動真念時都是威力強大的。」(《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現在,法理更明瞭,在今後的正法修煉中要主動的使用「正念神通」。邪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修煉人沒有正念;眾生不是難救,關鍵在於我們的念要正。師父早已賦予我們「正念神通」,我們只要多學法,使自己時時刻刻溶於法中,多去人心,就能時刻保持正念,利用神通去滅盡殘餘邪惡,更有效的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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