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綁架
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下午,我和一位朋友外出辦事,在黑龍江省伊春市南岔區火車站廣場,遇到南岔區治安大隊惡警張彬,張彬認出了我,(他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隨後,范慶彬、趙源欣等警察在火車站內綁架了我們。
二、在治安大隊
我們被綁架到南岔區治安大隊。在那裏,「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主任王宇輝、惡警范慶彬、趙源欣誹謗師尊和大法,並且強行對我們搜身、翻包,非法審訊我們。面對他們的惡行,我們一直慈悲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
四月六日,南岔區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李學民和法制科科長都興學來跟我們談話,我們就和他們講大法洪傳全世界等真相,他們不聽。特別是大隊長范慶彬千方百計的編織罪名,六日晚將我們非法拘留十五天,送入南岔看守所。
三、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遭強行灌食
在看守所,我們聯合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一起絕食反迫害,面對犯人和警察慈悲的講真相,制止迫害,總共待了九天時間。
被關進看守所的第二天,即四月七日晨,因我堅持煉功、不穿犯人身份的標誌馬甲,看守所所長蔣玉民、副所長艾新東和教導員魏邑對我拳打腳踢,先後兩次將我打倒在地。所長蔣玉民揪住我的頭髮在地上掄我,副所長艾新東在我後背猛擊我的頭頂,使我頭暈目眩、當即倒地。我倒地之後,艾新東又用腳踹我,至今我仍感覺頭暈。在他們對我行惡的過程中,我一直在喊「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警察迫害好人」,最後惡警停止了行惡。
我的朋友也拒絕穿馬甲,警察問她為甚麼,她說:「我沒犯法,是你們無理把我綁架到這裏來的,必須無條件釋放我。」
我們從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後就一直絕食反迫害,四月九日,南岔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馬慶吉找我談話,讓我停止絕食並威脅要強行灌食。
四月十二日下午,他們給我們強行灌食。參與灌食的是南岔林業局職工醫院。四、五個人把我從監室強行拖出,架到一個辦公室,綁到床上,七、八個人按住我,對我進行鼻飼灌食。副局長馬慶吉惡狠狠地說:「給她使勁插。」我拼命掙扎,感覺胃裏、食道裏塞滿了管子,快被窒息了。他們看情況不好,怕我出現生命危險,才把管子從我胃裏抽出來。我鼻子被插得流血,管子上也帶著血。他們一共對我進行了兩次強行灌食。
朋友也被強行灌食,她給在場的人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那些人說他們都知道,只要吃飯就不灌食了,朋友說:「只有無條件釋放,其它任何選擇都沒有。」
看到同修被灌食時,朋友使勁喊:「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有罪」。公安分局副局長馬慶吉受不了了,大聲喊:「把她拖出去」。一個姓於的獄醫把朋友拖了出去,朋友給他講真相,他不讓說,打了朋友兩個嘴巴子,打的時候立刻說道:「手這麼疼呀!」朋友說:「全世界都會知道你對大法弟子犯罪」。
四、正念闖出
在看守所這九天時間裏,面對惡警的迫害,我們一直正念正行,講真相、反迫害。四月十五日上午,我們堂堂正正地走出了南岔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