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父母出資給我和丈夫買了一套房子。房子很不錯,丈夫也很喜歡,於是我們開始討論裝修的事。這時,我動了私心,利益之心和爭鬥之心。我當時覺的房子是自己父母拿錢買的,婆家自然應該出錢為我們裝修房子,於是我提出要婆家拿出兩萬元錢資助我們裝修。但丈夫提出種種理由不同意,於是我的心裏極不平衡,開始與丈夫冷戰……。
這件事又讓我想起了半年前的一件事:中午我在單位食堂買午餐,我買了餅,明明付過錢了,賣餅的人非說我沒有給過錢,我一下就火了,我說一共就兩元錢,我有必要這樣做嗎?賣餅的不聽,就說我沒給錢,於是我們爭論不休。事後我還執著的不行,一定要和賣餅的把話說清楚不可。
冷靜下來,回到修煉中仔細想想,無論是兩元錢還是兩萬塊錢,它們所反映出的都是同一個問題。
師父說:「在高層次上看,說常人在社會中簡直就是和泥,不嫌髒,在地上和泥玩呢。」(《轉法輪》)在常人中本就沒有正理,哪裏可以爭出個誰對誰錯?常人中不是還有句話叫做「冤冤相報何時了」嗎,而作為一個修煉人怎麼還可以陪著常人一起和泥玩呢!?有時因為一件自認為很對的事與人家開始爭論,那麼從那一刻起就已經是錯的了。無論是兩元還是兩萬元的事,無論最終的結果如何,作為煉功人來講都已經是錯的了,爭已經就不符合大法了,何況掙來的東西也只不過都只是些「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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