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父親(同修)回家後,我就跟父親說,那位同修說自己的孩子如何如何好,現在有甚麼樣甚麼樣的成就。可父親卻像沒聽到一樣,該做甚麼做甚麼,還不時用別的事打斷我的話。我就有些生氣了,指責父親不尊重我,不好好聽我說話。父親笑笑說,那位同修家的孩子做的很好。我的心裏又不平衡了,說父親沒有站在法上說話,而是站在人的面上去評價。
晚上在學法時,我偶然間想起,父親的表現不就是自己的一面鏡子麼?哦,自己說話時,被父親打斷了,就覺的父親不尊重自己,那同修在說話的時候,自己隨便打斷同修的話,就尊重同修了麼?打斷同修的話,表面上,是覺的同修家的孩子,並沒有同修說的那麼好,實質上是在妒嫉人家。師父說:「別人要好了呢,不是替別人高興,而是心裏不平衡。」(《轉法輪》)對照一下自己,確實如此。
還有為甚麼在父親回家後,要跟父親提起那位同修孩子的事,潛在意識中,還是有想要證實自己的想法。想讓父親說自己好,想給自己在人中得不到的東西,找安慰。當一件事觸及到了自己的「痛處」,就把大法拿出來當「保護傘」。這不是在用大法掩蓋自己的執著麼?修煉就是修自己的這顆心,如果都這樣掩蓋過去了,那自己還怎麼修?不能辜負師父給安排每次提高的機會呀!
師父在《精進要旨》〈和時間的對話〉中說:「一個最突出的表現是:他們總是和人比,和他們自己的過去比,而卻不能跟法的各個層次的要求來衡量自己。」
從中我悟到,修煉就是修自己,不跟人相比。也不跟自己的過去比,要用法在各個層次中的標準來衡量自己,這才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