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劉,是哈爾濱大法弟子。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去北京上訪被警察抓住,他們把我非法關押進哈爾濱第二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因我堅持不寫所謂「三書」,我就直接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江北普寧醫院。我在那裏被非法關押迫害十九天。期間被迫吃治精神病的藥物。其中有一種是進口藥,叫不出藥名來;還有一種國產藥,名字叫「露丹平」一次吃三片,吃完我就昏昏睡了兩天一宿,大小便完全不能自理。
因第二次進京上訪,我再次被抓,被非法勞教一年。在萬家勞教所裏面,因一次一次絕食抗議對法輪功的不公對待,被強行灌食、打藥,拒絕打針就遭毒打。我被強行打安眠藥《冬眠靈》2支。期間被迫害的心臟非常衰弱,經常昏厥不省人事。萬家勞教所醫院向家人勒索了一千五百元後放我回家。
我因堅持不放棄修煉,派出所和社區人員經常上門騷擾,丈夫的工作單位總以我修煉大法為藉口無端的找他麻煩,在巨大壓力下,他對我大打出手。我實在沒有辦法再在家裏呆下去了,被迫流離失所。我完全沒有生活來源,沒有吃住的地方。後來我再次被國保大隊綁架,被打得死去活來。這次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先被關在集訓隊兩年多,二零零四年被投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這裏迫害大法弟子更加邪惡,根本不允許大法弟子之間說話。兩個刑事犯人看著一個大法弟子。他們想打就打,想罵就罵,簡直就是家常便飯,不「轉化」不讓家人來探視,更不許家人寄錢。一個月每人只給十二元錢在勞教所買日用品。那裏的日用品價格高出外邊的一倍還多,這十二元錢連基本用品都買不到。
大概在二零零五年四至五月,我被強行抽血。惡警不告訴我為甚麼抽血,不允許犯人說是抽血,大法弟子一個一個的被叫到辦公室去「談話」,結果凡是去了的都沒有回來。他們也叫我去,說是警察找我「談話」。因為我發現凡是去的一個沒有回來,我的心裏就警覺了。我出去一看前面被叫去的大法弟子都被關在旁邊的一個屋子裏,有的被關在廁所裏。我堅持不去,刑事犯們就開始往辦公室拉我。我剛被拉進去,就撲上來七、八個刑事犯不由分說把我按倒在地,把我的袖子往上扒。我看見屋裏有兩個大夫手裏拿著空針管要抽血,我就使勁的喊:「不許抽我的血!」我使出全身的力氣,拼命扭動我的胳膊,不讓他們抽血。他們在我的右胳膊肘彎曲內側沒能抽出血來,就又在左臂胳膊肘內側抽,直到抽滿一大管,才把我鬆開。我跑出辦公室,沒壓住血管,血順著我的胳膊往下流,衣服上、地下到處都是血。血管被針挑起像蛋黃那麼大的一個包,很疼,不能彎曲,兩三天後才下去。
警察逼迫我們打藥物針,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拒絕打。惡警叫刑事犯使用暴力,按住我們強制性的打針,也不管身體的哪個部位,凡是露在外面的皮膚他們抓住就給打。我的肩上就被他們打了一針。為了不讓他們打針,有的大法弟子就和刑犯撕扯起來,造成有的大法弟子昏倒在地上。當時屋裏氣氛十分緊張,空氣都要窒息了,場面慘不忍睹。我被打完針後全身沒有一點力氣,躺在地上起不來了,連飯也不能吃了。惡警沒有辦法只好讓我們回監室休息。
可是,當人真正有病的時候,他們不讓看病,而我們沒有病的卻強行要給我們打針、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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