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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誣判九年 嚴春玲獄中遭非人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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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大法弟子嚴春玲二零零三年遭綁架後被誣判九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長期遭受非人折磨,嚴重心肌炎復發,幾次昏迷。自二零零八年四月,監獄就不讓家人探視。狀況令人擔憂。

嚴春玲,女,一九六三年出生,是哈爾濱市南崗區大直街人,她曾患嚴重的心肌炎,一九八六年元旦,結婚不到一個月的她,就住了兩個多月的醫院;後來又因膽囊炎,長期不能上班,後又得甲亢,能吃不能幹,上樓都上不去。活得太艱難,令她幾次想輕生。

一九九五年春,嚴春玲喜得大法,修煉後疾病全無,精力充沛,和原來好像變了一個人,大法給予她新生,所以一直堅定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大法後, 嚴春玲想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好,因單位不讓上班,生活困難沒錢坐車,她就徒步走,大約十月份,她走到公主嶺時,被惡人綁架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被戴手銬腳鐐七十多天,一直被關押到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嚴春玲又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惡警綁架到第二看守所,又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在獄中一度被迫害得長疥瘡,感染很嚴重,膿血結痂粘在身上,獄警強行往下揭。嚴春玲高燒四十度四十多天,卻不讓家人接見,不讓送吃的和錢。因她拒絕「轉化」(放棄信仰),被非法延期三個月才回家。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嚴春玲到林詠梅家串門,正趕上惡警去抓張傳鐸、林詠梅夫婦,惡警把嚴春玲一起綁架了。

嚴春玲在看守所不配合迫害,被戴手銬腳鐐四十多天。嚴春玲後被誣判九年,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獄中她遭受長期被關小號,長時間背銬長達九十六天,不讓上廁所,長期不許洗漱等非人折磨。嚴春玲曾被迫害血壓高達220,嚴重心肌炎復發,昏迷幾次,昏睡很長時間。二零零六年九月,獄警因嚴春玲拒絕「轉化」,將她強行押到十一監區攻堅隊迫害。

從二零零八年四月起,監獄就不讓家人探視嚴春玲,至今已有二十多個月了,不知嚴春玲情況到底甚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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