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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二次退回起訴 瀋陽和平區國保拒絕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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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和平區檢察院二次退回當地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舒東安的所謂「起訴」,但國保大隊相關人員拒絕釋放這名被他們非法扣留了近五個月的56歲婦女。據悉,按照法律規定:同一案件,檢察院兩次退回,就應當無條件放人。     

舒東安(女),家住瀋陽和平區世界花園。以前,因多年從事化學分析工作,患有職業型肺病,1998年幸遇法輪功,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她重獲新生。2009年3月17日,她在東北大學附近向一名世人講大法真相時,被惡人誣告。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徐永勤、警員劉雨寒夥同當地派出所及新世界花園社區、保安,在社區地下車庫綁架了舒東安,並未經允許闖入舒東安的家,入室搶走一台電腦、三台打印機及真相資料。徐永勤預謀將舒東安非法判刑,將案卷遞交給和平區檢察院,和平區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又將案卷退回國保大隊。

2009年4月17日徐永勤威迫家屬及舒東安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舒東安回家後,認為取保候審書上聲稱:「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與事實不符,於2009年11、12月期間三次去國保大隊找徐永勤和劉雨寒講述大法真相。徐永勤和劉雨寒非但不聽勸告,反而誘騙舒東安在陳詞書上簽字,用其筆跡取得所謂新證據,2009年12月30日再次綁架舒東安。2月25日舒東安案卷第二次遞交給檢察院,4月6日和平區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又將案卷退回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但當舒東安家屬於4月16日趕往國保大隊向徐永勤要求放人時,徐永勤以舒東安「在看守所裏表現不好」為由,拒絕釋放大法弟子舒東安。

參與迫害的有關人員及部份單位電話:
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024-23507440    23863537
國保大隊隊長:徐永勤 (主要辦案人) 13940569796   2352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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