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院對大法弟子的審判完全是非法的。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大法弟子向民眾講真相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是無私善良的正義之舉,合理合法。中共才是一個血債累累的邪教,所謂的「人民法院」完全是中共陷害無辜民眾的工具。
梅大佐,男,一九六三年一月十二日出生於湖北省仙桃市,大學畢業。近幾年在武漢市小東門做地板生意。梅大佐為人正直謙和,做生意誠實無欺,凡事都能為別人著想,受到顧客、同行、朋友們的一致好評。這樣一個好人,只因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遭受到殘酷迫害。
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晚梅大佐騎電瓶車外出,被武昌區南湖街派出所綁架。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被武昌區法院誣判四年徒刑。梅大佐提出上訴。二審辯護律師指出一審中存在超期羈押、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諸多問題,要求公開審理此案,但武漢市中級法院及承辦法官陳麗敏不理會,一意孤行不開庭。律師在辯護詞中給出了無罪辯護意見,要求無罪釋放梅大佐。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武漢市中級法院裁定維持誣判。誣判書說梅大佐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梅大佐家屬問陳麗敏,判殺人罪一定是有人被殺,請問梅大佐到底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的實施,有哪些危害後果,陳麗敏答不出來。誣判書上說有多少多少證據,如有兩個MP4,內有法輪功的內容;一台電腦,內有法輪功的內容;有誰誰的證言說梅大佐煉法輪功等等,這樣的證據再多,只能說明梅大佐個人信仰法輪功,並不能證明梅大佐破壞了法律實施。事實上,法輪功學員有著比一般人高的多的道德要求,決心做一個處處替別人考慮的人,怎麼可能去破壞法律的實施。
梅大佐家屬仍然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為梅大佐洗清冤屈,還梅大佐一個清白。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梅大佐家屬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