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九點多鐘,以所長為首的幾個人,強行把葉小芬綁架到醫院檢查身體後,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然後經市公安局批准又綁架到武漢市吸毒所,當時吸毒所不收,最後綁架到武漢市第一拘留所。到那兒後,葉小芬一路喊: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全球公審江澤民,三退保平安。
到了拘留所,拘留所的警察強行要葉小芬交錢,並把所有的餘款五百多元錢強行拿走(她的錢包還給她時少了五百八十元)。進拘留所後,他們要她穿牢服,她不配合,堅決不穿,第二天早上遭到二個拘留人員拳打腳踢,並卡住喉嚨強行照像。
第三天,惡警萬隊長叫來五、六個拘留人員把葉小芬帶進一個黑房,惡警萬隊長問她穿不穿牢服,她說不穿,他們就一擁而上,對葉小芬一頓暴打,並用腳踢她的前胸。
葉小芬被非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