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和十三日,「2.28專案組」惡警先後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汪志謙、聶淑梅、國慶安、李起鳳、顏廷英。
四月十二日晚,金山屯刑警隊隊長張偉、王志成等惡警把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汪志謙的頭蒙上,把他拉到刑警隊一小屋,刑訊逼供、毒打,用巴掌、拳頭打臉部、頭部,拳打腳踢,並用手銬將汪志謙反銬在背後,把汪志謙打得眼前漆黑,心裏噁心、難受,渾身冒汗。直到惡警們看到汪志謙全身出汗之後,怕犯心臟病出人命才停止毆打。他們把汪志謙的腮幫子打得半個月吃飯都張不開嘴。晚上十點鐘,汪志謙提出要小便,他們不但不讓,還用礦泉水往洗臉盆裏倒,就像小便的聲音,想引汪志謙尿褲子。而且從汪志謙被綁架到送至看守所前一直被禁錮在鐵椅子上迫害。從他坐鐵椅子後,臀部上就開始長疥瘡,最後傳染到全身,現在簡直是做生死掙扎。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聶淑梅。惡警王海龍把聶淑梅連續銬在審訊椅子上四十八小時;二是精神折磨:王海龍用聶淑梅兒子的安危來威脅聶淑梅。聶淑梅後被非法關押在西林看守所和伊春看守所。
九月九日,金山屯區法院秘密誣判五位法輪功學員,汪志謙、聶淑梅、國慶安分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年、七年。家屬請正義律師伸張正義,還好人一個公道,同時控告「2.28專案組」的張偉、紀成和秦漢東等。張偉於是威脅恐嚇聶淑梅的弟弟「看看有沒有前科」。
張偉,男,45歲左右,其道德低下,流氓成性,勾結黑社會,以權欺壓他人。張偉以前是金山屯區公安局刑警隊的,七、八年前,張偉強行霸佔王姓某人的妻子醜某某,姓王的至今不敢要回妻子,現在這個女的去了南方。五年前,張偉家開了一個天馬浴池,一天一個老頭洗澡,因為費用高,老頭討價還價,張偉領四個刑警把老頭打得兩根肋骨骨折,還把老人關進看守所。前年,張偉曾因和南岔區岩石派出所一警察爭沙場,把整個刑警隊當作私家打手,勾結黑社會的人一起把沙場的車給砸了,岩石派出所一警察被打骨折。事情鬧大了,上邊不得不處理一下,張偉被關拘留所半年多並被停職。
張偉進公安局是花錢錄用,他曾抓了兩個殺人犯,殺人犯的哥哥花錢買弟弟的命,張偉得到錢放了殺人犯。張偉砸沙場被停職後,為了再次回到刑警隊,不知背後塞了多少錢,並將以前曾包庇的黑社會殺人犯又抓回來,所謂立「功」抵「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張偉又堂而皇之的被調任刑警隊隊長。
道德低下、為了權錢慾望、不擇手段的人進入官場,這就是張偉的「履歷」,這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打手的真實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