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國保大隊長李軍、副隊長馬寶珍帶幾名警察夥同利通區古城派出所薛明華、朝陽派出所馘建軍,青銅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正江、王浩等,先後綁架了三名法輪功學員岳欽、鈔旌佩、馬雄德,還有馬雄德的兒子。並非法對三名法輪功學員抄家,搶劫了大法書籍、電腦、手機等物品。
馬雄德的兒子被關了一天一夜後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關押在吳忠看守所。不久,鈔旌佩回家了,馬雄德出現病,也回到家中。岳欽至今還被非法關押在吳忠市看守所。
馬雄德和妻子鄭鳳英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從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大法後,夫妻倆屢遭迫害,聚少離多。馬雄德曾被勞教兩年、判刑五年;鄭鳳英曾被勞教兩年多、判刑三年(監外執行),他們夫妻還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在他們遭迫害期間,他們的兒子是靠朋友和親戚的幫助才完成學業的。
相關人員和單位:(寧夏吳忠市郵編:751100)
吳忠市利通區國保大隊:馬明朗、李軍、馬寶珍
吳忠市利通區檢察院公訴科:馬玲燕、李靜
吳忠市利通區法院
青銅峽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李正江、王浩
吳忠市利通區古城派出所薛明華、朝陽派出所馘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