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我身體有多種疾病。頑固性的神經官能症,犯病時十天半月不睡;風濕性關節炎,天再熱都得蓋毯子;結腸炎難受的我無法形容;膽結石疼起來打杜冷丁都不好使;最威脅我生命的是絕症胃病,吃一勺稀米粥,像塞一把乾草一樣疼痛,水果冷食一點都不敢動,就連一個橘子瓣的水都咽不下。
沒想到我學大法才三、四天,就一口氣吃了四個橘子。我丈夫不放心,晚上看著我,怕我有甚麼危險。結果我一覺睡到天亮。我丈夫高興地說,法輪大法太好了,你好好學。學法二十幾天,我身體的那些疾病不翼而飛。我從三十、四十歲起,就每天拖著一個有病的身體,胳膊、腿很沉重;現在我六十歲了,胳膊、腿腳卻非常輕鬆,身體輕飄飄的。
大法的神跡使我從去病健身轉向真心修煉。過去我不識字,現在我能通讀《轉法輪》;過去我不會寫字,現在我拿起筆能寫出文章;大法的超常使我知道了人來到世上的真正目地,知道了人生真正的價值,知道了做人的準則。
就在我被大法法理所震撼時,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開始鋪天蓋地打壓,對大法與師父進行瘋狂的栽贓陷害,瘋狂綁架、抓捕大法弟子,這對我這個剛剛修煉幾個月的修煉人真是非常痛苦。這麼好的一部大法,為甚麼不讓學?
我是在大法中親身受益者,我不能看著大法與師父受到誹謗與陷害,我要去北京證實大法,為師父討回清白。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十二月十五日,我走上了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出我心底最純淨的聲音:「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
廣場的警察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通知東港警察把我帶到東港駐京辦事處,駐京的警察把我身上的錢全部收去,五百多元至今沒還。東港警察把我帶回到向陽派出所,去帶我的警察,我只知道一個管戶籍的鄒吉貴,其他警察和駐京的警察我都不認識。向陽派出所警察把我抓到東港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戶籍警察鄒吉貴到看守所把我叫出來,還有一個人,鄒吉貴說他是科長王潤龍。王潤龍走時,鄒吉貴告訴我十八號就可以回家了。但等來的不是回家,而是非法勞教。
在勞教所裏,惡警強迫我讓放棄信仰真、善、忍,放棄煉法輪功,強迫坐小板凳、站軍姿,一天十幾個小時高強度奴役勞動,使我的病又都犯了。勞教所看我病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我回家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健康。
二零零三年夏季,惡警王潤龍帶著四個國保人員,闖入我家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夜晚把我非法送到拘留所。我因被驚嚇膽結石病犯了,拘留所不收。王潤龍勒索我丈夫七百多元,才讓我回家。回家兩天後,一自稱小王的警察闖到我家,把我家裏的錄音機和師父講法錄音帶都拿走,後又回來叫我簽字,說明他們拿我家的東西是合法的。
二零零七年一月,我去講真相,被東港大東分局警察劫持,我問警察為甚麼抓我,他們說我們也不願抓,是國保打電話讓我們抓。有一個警察打了我兩個耳光。晚上十一點多,王潤龍來了,把我被非法關到看守所。午夜三點多,膽結石的劇痛使我坐立不安,被送進醫院,在醫院住了四天,被警察嚴密看守著。因為要過年了,大東分局局長要把我關回看守所,因為他們要放假過年。我女兒說把我母親送看守所,出了人命,誰負責?局長孫立南說,法輪功出了任何事情,我們不負責任。我看著這個局長,他手按在牆上,臉上的表情蠻橫無理,我看出他對按「真、善、忍」修煉的人非常仇恨。天理在衡量著一切,這個局長現在已經遭報被雙規。
我在看守所不能吃飯,每天只能吃兩小勺米湯,有時還往外吐,瘦的皮包骨,後來大東分局勒索我家人五千元錢,才讓我保外治療。在中共要開十七大時,我又受到騷擾,干擾了我家的正常生活。
我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我也沒做壞事,我講真相是在救人,救度被邪黨謊言毒害的父老鄉親,讓大家明白真相,將來不被淘汰。天滅中共邪黨是天意,我們只有順天意而行才能保平安。中共邪黨強佔我們神州大地幾十年,破壞著我們古老的傳統文化,使社會道德急速下滑。中華兒女幾十年來被中共邪黨利用,多次搞運動挑動中華兒女互相殘殺,都成了邪黨的奴隸,被邪黨毒害忘了中華民族的本份,忘了祖先的教誨。
人不重德,天災人禍。道德對一個人一個團體一個地區及一個國家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大法弟子按真、善、忍做好人,使家庭和睦,人心向善,更能使社會道德回升。邪黨把這麼一群好人往監獄裏抓,那些做打手的警察你們想想自己將來會得到甚麼呢?三尺頭上有神靈,天理在衡定著一切。迫害善良是天理不容的。你們現在還不明白真相、停止迫害,等待你們的後果是可怕的,你們沒想過嗎?黃菊、羅京的金錢地位已經很高了,可是生命沒了,一切都沒了。東港法院庭長魏殿東在給大法弟子非法判刑時,給他講真相他不聽,可突然間他得了腸癌,才知道遭報,可是後悔晚了。不聽真相給自己生命留下深深的痛悔,給家庭帶來了莫大的損失,給親人帶來了極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