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2005年5月的一天,我單位的同事乙打電話讓我交黨費,因我所在的單位是政府職能部門,經過機構改革、單位合併,有一部份50歲左右的人員提前離崗,所以我們不用上班了,但沒有正式退休,單位有甚麼事就打電話通知,那時退黨已將近半年,而我在退黨開始後很快就上網發表了自己的退黨聲明,從那時起,我就決定不交黨費了。現在單位通知我交費,我就跟乙約了時間在市政府前的馬路邊見面,當我和乙正在交談時,甲從這裏路過,看到我,就和我打招呼,然後站在馬路邊等我,我也只是簡單的和她打了招呼,並沒有告訴她要她多等我一會兒。我跟乙講真相,告訴她三退的形勢,我為甚麼不交黨費等等,耽誤的時間長了點,等我和乙講完後,回頭一看,甲已經走了,這使得我很懊悔,為甚麼沒跟她說清楚,讓她多等我一會兒?因為她早已退休,我們也是幾年未見面了,這件事讓我很遺憾,就像欠了她的債。
一晃三年多過去了,今天讓我遇到甲,並順利的將她勸退,並給了她真相資料,讓她及家人進一步明白真相,真感到是還了債一樣,心裏十分高興,在此感謝師尊的慈悲普度,讓有緣人都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