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陽縣看守所,周管教要我留下手印,被我拒絕。於是他叫犯人強行把我衣服脫下,用專門打人的膠管抽打我,打得我遍體鱗傷。我被非法關押40多天後,他們拿來勞教書要我簽字,我拒簽。
這是我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所以警察們都知道我對大法很堅定,乾脆就直接把我關進一個單間,由四個夾控犯人看著。夾控都是吸毒犯人。其中一個叫羅紅輝的對我大出打手,罵我們師父,寫師父的名字往地上踩,甚至寫師父的名字逼我坐上。我給他講真相,他自我表白說以前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更殘忍,他都下不了手。有一次我輕聲背法,他有意說我聲音大,把我帶到多功能辦公室迫害,當著幹警的面任意罵我、把抹布塞進我嘴裏。直到晚上10點鐘回到房間後,還要我坐到深夜1點才允許我睡覺。
一段時間,新開鋪勞教所那些夾控犯有裸體打火機,晚上照在牆上看,做一些下流動作。夾控犯羅紅輝總是想要我看那些東西,我閉著眼睛背法,他乘我不注意把他的生殖器塞進我嘴裏,真是流氓至極。
新開鋪勞教所名為勞動教養所,卻經常放一些黃色片,有很多犯人去勞教所的電腦培訓房看那些下流的黃色的東西。顯然,這個邪惡黑窩並不是要教育人,相反就是要把人變成壞人,更壞的人。
新開鋪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很邪惡。一方面利用吸毒犯充當夾控,把他們變成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用「轉化」大法弟子減期為誘餌,使那些夾控犯對大法弟子不擇手段的進行迫害,使這些罪犯罪上加罪。於是犯人中就出現了所謂「一號殺手」、「二號殺手」、「三號殺手」等等這些稱呼。夾控犯人每天要詳細記錄被夾控的大法弟子的情況,每星期一由管他們的惡警檢查記錄。
而另一方面對夾控犯採用「十條規定」 來控制,例如:對大法弟子要24小時夾控;不得離開大法弟子一米遠的距離;不得看書、坐床、聽收音機;不准打瞌睡;不准與大法弟子交流,等等。如有違反就要加教或下隊。
當外面有人來勞教所檢查或參觀時,特別是國外來的國際檢查或參觀者,勞教所就把大法弟子藏到頂樓或電腦房,掩蓋他們的罪惡。2008年10月12日世衛組織來勞教所參觀,勞教所把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打掃得乾乾淨淨,把大法弟子藏到電腦房。我自己就被藏到電腦房兩次,被藏到房頂樓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