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楠木寺勞教所從入所的五中隊到七、八、九中隊,以及後來的四中隊都是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地方。
最邪惡的警察有:
1.張小芳,一直任七中隊隊長,未婚,一直和一有婦之夫同居,還在勞教所與一吸毒者有同性戀行為,亂罵父母。2005年後又因迫害死一法輪功信仰者的惡行被揭露出來,所內的所長們怕勞教所被其它公檢部門和國際社會調查,把其調入小賣部。
2.李棋(音):先是警察之時,為撈取政治資本,帶二個邪悟者在四川各看守所,拘留所監獄等地方宣講邪說,誘惑世人與學員。因其邪惡的表演後,任八中隊隊長,2005年後,又因迫害法輪功信仰者有陰招而被提升為教育科的科長。
3.李強:教育科科長,到四川各處去做誹謗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的演講以迷惑世人與法輪功學員,後調入檢察科,李棋接其位。
4.李素容:原七中隊分隊長,七中隊解體後調入八中隊,改為新七中隊,為了讓大法弟子放棄信仰,把樹上有毒的蟲子弄來放入堅定的大法弟子身上。
5.廖小玲:曾任七中隊和四中隊管教和副隊長,看哪個大法弟子不順她的眼,就想辦法整治。
6.方小清:原七中隊的副隊長,後調入四中隊任隊長。
包夾人員就是各中隊警察指派來輪班看管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吸毒者,一個法輪功信仰者的包夾少則二人,多則四人,這些包夾人員都是被警察許了一個月減刑期十天左右的好處,包括不用幹活。條件是她們必須看好法輪功信仰者,不許法輪功信仰者互相說話、遞經文、遞眼神、打招呼、打手式,上廁所和其它地方等。
以下是楠木寺勞教所警察們非法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事實。
1、身體上的羞辱和長時間的體罰。
四川各地女法輪功信仰者被非法送到楠木寺勞教所,首先檢查身體。之後到入所中隊(五中隊)首先就是搜查,目的是看法輪功信仰者是否攜帶有法輪功的有關東西(如《轉法輪》和經文),搜查方式就是:五中隊的值班警察們叫來幾個吸毒人員在光天化日之下強制剝光衣褲搜身,不管有無男警察和其他人看見,以及攝像頭攝入(每個迫害法輪功的中隊都安有攝像頭,便於她們監控)。對我們進行人身的羞辱(每個人都如此)連例假來了墊的東西都不放過,她們的做法毫無人性可言。接著就搜所攜帶的物品,亂扔在地上。
之後立即對我們進行洗腦宣傳,我們不聽,警察就命令面向牆壁,雙腿與整個身體站直,面部和雙腳緊貼牆壁,一直站著不准動,稍動一下,就被守著的吸毒者打(當然是警察給了她們犯罪的權力),晚上不許睡覺。有的就這樣站了半個月之久。還有背所規,軍訓等都有打罵、體罰、洗腦溶在裏面,目的就是想讓法輪功信仰者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在入所中隊一個月後就下到其它中隊。
2、精神上的洗腦摧殘
各個中隊每天強迫每一個法輪功信仰者聽、看中共黨內部編造的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片和書,之後就強迫每天晚上寫中共黨的「偉、光、正」和認「罪」的思想彙報(即全國各地所謂的轉化),也就是《九評》一書中的思想改造,不寫警察們要求的就又罵又拳打腳踢(警察與包夾人員一起上),甚至用手銬銬起來,用高壓電棍電(經常發生的事)。法輪功信仰者互相之間不准談話,更不准談論有關法輪功好的事。
3、從事長時間超強度的體力勞動
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至少包括上、下一次沉重的貨物,如七、八十公斤重的豬毛放到汽車上。而法輪功修煉者六十歲左右的老年人居多,有的年齡更大,都得從事這重體力勞動,而且任務隨時漲。
4、金錢無故被包夾和警察佔去
法輪功修煉者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錢卡(現金由所裏換成卡)由包夾人員保管,包夾人員就把法輪功修煉者家裏給的錢作為自己的錢來任意到小賣部買自己所需,花光。警察不允許家裏人與法輪功修煉者通電話和接見。有一次惡警張小芳看見一老年法輪功修煉者洗完碗後在洗碗的毛巾上擦了一下手上的水,好選豬毛,就罰她買五十個塑料盆(中隊裝飯菜用)、五十塊毛巾等共用去她三百元錢。警察張小芳後來沒用又拿去賣成錢,竊為己有。
5. 奴工勞動迫害
在2005年秋天,警察方小清、廖曉玲為了撈取更多的金錢和迫害大法弟子,每天從早上六點就叫醒所有的大法弟子和其他勞教人員起床勞動,除了很緊的吃飯時間(有的人還未吃完,吃飽,就又去幹活了),一直幹到第二天的半夜二、三點鐘才讓睡覺。有的完不成當天的任務就無法睡覺,大法弟子被剝奪睡眠是常有的事。因任務經常增加,不增加按廠方的要求都完不成,每天每人至少五公斤豬鬃,是紮成圓陀的,每圓陀從0•1公斤至0•5公斤不等,左手拿一圓陀豬鬃,右手拿鐵鑷子,(如從黑色中選出白色等)就得不停的左、右手配合從中一根一根的把它找出來再準確的夾出去,一圓陀中少則有一百多根,多則幾百根。一天最少有四十圓陀豬鬃,一天夾下來不僅雙手疼痛麻木,腰酸背痛,雙眼乏澀,年輕人都受不了,更何況老年大法弟子,昏倒是常有的事。
而往往這時,值班警察還罵老年大法弟子是裝死,還說死了活該,誰讓你煉法輪功啦。一次有一年輕的教師大法弟子(成都什邡的)看見一位老年大法弟子羅世昭突然昏倒在地,當時是嚴冬的深夜,就大叫了一句:死人了。(她無這方面的經驗)。當時值班惡警正在值班室烤著火假寐,嚇了一跳,趕緊和民管會人員(吸毒犯)跑來,怕人死了有被追查的事吧,把人送去了醫療室醫治。
緊接著第二天,就追查是誰吼的「死人了」。該教師大法弟子承認是她說的,四中隊的警察們怕她的行為影響其他人,就她與其他人隔離,逼她看勞教所內部編寫的誹謗法輪功的書,並寫思想彙報,過了幾天就把她弄去七中隊的三樓上的單間迫害。
有時外面有人來檢查他(她)們就上下互相通消息,外面人一進來,裏面的警察就叫每個人躺下休息(同時把手上幹活的東西藏好)來迷惑外面來的人,把不「轉化」的大法弟子藏好。當然不只四中隊警察如此,七中隊、八中隊、九中隊(是法輪功人員多的時候存在的)警察也是如此炮製。夏天溫度達到37度以上還不准在室內幹活,只能在烈日下曝曬,冬天溫度達到幾度,也只能在院壩內幹活,下雨天,大家緊擠在室內,光線很暗還不准開電燈照明。長時間、超強度和惡劣的環境造成許多人的視力下降,如因此影響了產品的質量還要受罰,不能睡覺,只能繼續做奴工。
有一次法輪功修煉者黃治萍(南充的)曾經因為其他吸毒者丟了許多豬毛在她分的貨(每人每天分一至幾箱豬毛貨)中,就對警察方小清說趕不出來貨(因豬鬃廠急件,她們為了多賺錢,把比如十個人一天幹的貨叫六個人或五個人來一天幹出),警察方小清馬上就黑下臉來。過後警察方小清就強制黃治萍洗腦,背、寫思想彙報,由幾個值班的民管會(吸毒犯)看守她,每天從早上六點到第二天的凌晨四、五點一直在警察值班室隔鄰的小屋內。後來她們把黃治萍迫害成了嚴重的肺炎,壓迫的胃和呼吸道等困難,最後造成失聲,走路稍快一點就無法呼吸。警察方小清和廖小玲還說黃治萍是裝的,多次叫吸毒犯來猛然嚇黃治萍,看黃治萍是否有發聲的反應。後來警察廖小玲把她帶去勞教所的醫院,做照光檢測,確診為嚴重的肺炎,警察們才啞口,但還不放人回家,還把黃治萍家中郵來的錢拿去作檢測費和藥費。警察方小清和廖小玲她們還一邊陰笑一邊說:我們就要她生病吃藥,榨乾她的錢,死了活該,想走沒門。聽見她倆惡毒話的同修就悄悄的告訴了黃治萍,並鼓勵她,我們想有師父和大法,黃治萍一定能走過來,她們的邪惡陰謀註定失敗。當黃治萍回家的前幾天警察廖小玲又帶黃治萍去例行檢查身體。看到黃治萍的情況,有善心的醫生都悄悄的哭了,他(醫生)出來問警察廖小玲,黃治萍還有多久才回家,廖小玲說不曉得。醫生說:我建議放人,不然後果嚴重。警察廖小玲不說甚麼就帶黃治萍走回了四中隊。直到滿期才放人。
6.惡警張小芳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罪行真是很多,我知道和聽到的比較典型的幾例如下:
(1)一次成都某地一法輪功修煉者付利瓊(大學畢業)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張小芳叫幾個吸毒者強行把她的腿雙盤上,雙手反捆在背後,用2釐米粗的大繩子死勁的捆上雙腿和手,摔在廁所裏幾天幾夜,由幾個吸毒者看守,不准其他任何人接近和知道,待她昏死過去後,才解開繩子把她的手、腳放出來, 不准其他任何人接近。她的雙手臂和雙腿被繩子勒過的地方都起了很大的水泡。她哥(在政府工作)來看她,奇怪大熱天怎麼還穿罩住手指的衣服,就掀起來看,看見到處都是大水泡,傷心的哭了,並責問帶她出來的警察怎麼回事。警察推說不知道並把她迅速帶走,不再準她家人接見。
(2)成都周邊地區的法輪功修煉者耿曉俊被警察張小芳一直用刑具(手銬)銬在三樓一室內的鋼絲床上,由幾個吸毒者看守洗腦。夏天幾個月不讓耿曉俊洗漱洗澡,造成耿曉俊下身陰道感染細菌糜爛,流出黑色的髒物,警察張小芳一邊裝模做樣關心她把她帶去醫務室醫治,一邊編造謊言說:我知道你們煉法輪功的不會出去亂搞男女關係,一定是你老公在外面亂搞男女關係把你惹起的,你看我們(指邪黨)多好,還把你弄去治。明明是她們故意搞的壞事。她們怕法輪功修煉者揭穿她們的謊言,七中隊合併到八中隊變成新七中隊。警察張小芳的許多惡行被曝光,所內不得不把她調離中隊到小賣部,新七中隊的隊長任由原八中隊的隊長陳棋擔任。警察陳棋也一直把耿曉俊隔離到樓上,不讓任何法輪功修煉者接觸,一直到非法的刑期滿才放人(由當地的六一零和公安接走的)。
(3)剝奪法輪功信仰者的微笑和言論權,強迫法輪功信仰者鄭澤仙跳「忠字舞」。在楠木寺勞教所內警察不准法輪功信仰者互相談話、微笑和手勢,看見就被呵斥毒打。警察張小芳只要看見法輪功修煉者鄭澤仙(其先生也是公安部門的)的微笑,張小芳就拿著甚麼用甚麼打她,還教唆吸毒者一看見她幹活犯睏就用0.5公斤重的豬鬃錠她。由於每天長達二十多小時的幹活時間,甚至幾天接著幹,哪有不犯睏的?所以她也經常被打。還有一次,由於鄭澤仙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張小芳教包夾她的吸毒者李琴(南充人),製作了一個上面寫有誹謗法輪功的話,張小芳先戴在頭上,在鄭澤仙面前一邊唱誹謗的話一邊跳忠字舞,然後叫幾個包夾一起強迫鄭澤仙跟她剛才一樣的做。鄭澤仙不做就毒打她。
(4)在四中隊一明白真相的吸毒人員給我們講述了她以前親眼看見警察張小芳殘酷迫害死一大法弟子的事:有一天中午(當時是夏天,天很熱)我們正在中隊幹活,看見警察張小芳指揮一群犯人用厚棉被把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堵上嘴,雙手捆起來(聽說這樣打了人外面沒有傷痕,只是內傷),再連抬帶墜的從樓上弄下來,又弄進洗澡間(每個中隊一排樓,上下共三層,上面二層是宿舍,下面一層是警察的辦公室和對大法弟子洗腦的地方,進門的地方是警察的辦公室,最裏面的一間是洗澡間,其實洗澡都在露天的院壩,無任何遮攔。一天只有一臉盆水供洗漱,洗澡和洗衣服,更甚者不給水。)之後張小芳就叫她們打她,張小芳一邊打一邊罵:(一個很髒的字)婆娘(當地罵人的髒話),我叫你煉法輪功不轉化(放棄信仰)就打死你活該。這一群雜案就拳打腳踢,過一陣她看見裏面的人不動了,任其打來踢去,還說:我看你還裝死?我才不怕你死。後來覺得確實不對了,才叫雜案把厚棉被弄開來看看,一看,再用手試試鼻子和前胸,知道出人命了,慌亂的跑去辦公室打電話叫醫生和裏面的護衛隊(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以及彙報給所裏面的領導(所長和教育科的科長李強)。這些人來一看無救了就急忙把人弄走了。不知怎樣擺平的。那天中午其他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鎖在各個屋裏,當然她們看不到,也不可能讓她們看到,只有參與的人和我們這邊看見的才知道。後來參與的人又叫她們寫了假證明和保證才回樓,誰也不敢提及此事,誰都不敢惹事上身,誰想去監獄坐牢?而警察張小芳不但沒有被法辦,還成了四川省的十佳標兵!
警察張小芳任職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五年,其間亂用刑具(手銬、高壓電棍)打、銬、電擊法輪功信仰者是家常便飯,變著花樣迫害法輪功信仰者,如夏天把法輪功信仰者用髒襪子膠布等堵上嘴,銬在烈日下曝曬,強制跑步等,同時用音響高聲播放央視製作的誹謗法輪功的焦點謊言洗腦(洗腦的事天天如此);冬天晚上讓其在寒風中挨凍;讓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的毛坤等人喝香皂水;不讓上廁所,上廁所必須向值班警察打報告(報告詞也是很污辱人的,不願說的就只有受限,這樣就容易造成病。),經同意才由看守的吸毒者帶去上。大家都知道法輪功信仰者無錯,強加的罪是違法的,真正有罪的是她們。
7.警察李棋迫害大法弟子
警察李棋更是陰毒,除了時時刻刻叫吸毒者等包夾人員監視法輪功信仰者的言行,向其彙報,用音響高聲播放誹謗法輪功的焦點謊言(央視製作的),還用其它佛教的書如《金剛經》和音樂氣功等來強制洗腦,把三樓各個房間設成行刑的地方,不准法輪功信仰者靠近。
一次成都什邡的法輪功信仰者在幹活時小聲哼起了「法輪大法好」的歌,一吸毒者向其彙報了,馬上就被警察李棋叫去,在辦公室用高壓電棍電擊嘴、臉,把她的嘴臉電腫了也變成了紫色,還威脅不准她說話,否則封她的嘴,造成她很長一段時間吃飯等都很困難。蘇世暉因認識到在惡警殘暴的高壓下的妥協是錯的,就向惡警們發表了嚴正聲明,表明自己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永遠不放棄。警察李棋暴跳如雷,叫幾個吸毒者把她架上三樓,在深夜二、三點鐘時,李棋叫幾個包夾人對她一頓毒打,驚醒的人只聽見:「啊!啊!」的叫聲。當時是冬天,只讓蘇世暉穿著內衣褲(參與的吸毒者悄悄講出來的),到非法的刑期滿時還是被幾個包夾架著弄上警車接走的。臉上的淤傷都看的見。
當然這幾個中隊的每個警察都多少參與了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她們都是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