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上收寢室點名時我和另一名大法弟子不答應,我們說「法輪大法好」,從那時開始每天晚上我倆都是站到12點睡覺,有2天是後半夜1點,有1天是後半夜2點半,這是寢室裏的包夾所強迫我們做的,她給一名副隊長打報告要我倆站到後半夜3點鐘,她說那個副隊長同意的,後我問過那個副隊長,她說她從來沒有同意過。有時收寢室也不點名,不點名的時候我倆就在小凳上坐到12點睡覺。
10月13日我倆不參加做奴工了,凡是不參加做奴工的都住在3樓或4樓,房間門上的玻璃窗在外面用紙粘住上方,不讓裏面的人看到外面的人,外面的人揭開紙就能看到裏面,有的獄警和民管會的人將紙揭開一丁點兒小角像做賊式的看裏面的人,10月20日我進3-1房間,同修進3-2房間,3-1房間裏面住著4位同修,我們已經全部穿勞教所的冬裝了,有的人已穿秋衣、秋褲了,而她們4位還穿著夏天的棉綢短袖衣服和棉綢長褲,只因她們不穿後面印有「四川省女子勞動教育學校」,前面印有「四川女所」字樣的衣服。她們自己的衣服不管是夏天的還是冬天的,都被一名副隊長帶著一名獄警以安全檢查為由將她們的衣服收走,後來就連每人多的一套換洗的夏天衣服洗了還沒有幹都被收走了3套,全部放在儲藏室裏,10月份的天氣已經很冷了,可是她們的衣服七中隊的獄警們根本就不給她們。當我將自己的衣服每人給了她們一套短袖衣服、長褲穿上時,寢室裏有一名包夾還叫她們還給我,叫我自己去要回衣服,當時我就告訴她我是不會要回衣服的。直到10月30日其中一位同修被值班獄警和民管會的給穿上勞教所的冬裝,其餘的3位同修被寢室裏的包夾將他們按住給她們穿上了勞教所的冬裝,這以後才將她們4位同修自己的衣服還給她們本人。當天晚上大概是11點過還不到12點,我們5人都還站著還沒有睡覺,這時就聽到4樓的包夾在敲門很急的告訴民管會值班的說:鄭友梅的脈跳的很快,隨後值班獄警、隊長、醫生、所長、護衛隊的都上了4樓,聽到他們在喊「鄭友梅、鄭友梅」其中有一個人說她都不會答應了,後來又聽到他們把鄭友梅抬走了,在吃飯時包夾都是將藥搗爛拌在菜裏給鄭友梅吃,從抬走以後再也沒有聽到鄭友梅回來的事,後來包夾她的2位包夾也從4樓調到了3樓。
我參加做奴工時住在2樓,有一天突然聽到3樓有幾個人喊「紀祖蓮(吸毒的,在當包夾)打人了」、「紀祖蓮打人了」,凡被她包夾過的同修很多都被她打過。當聽到喊聲獄警手拿警棍和手銬上了3樓,其中有一位喊「紀祖蓮打人了」的同修去和獄警評理,獄警和民管會就將這位同修押上4樓準備打她(後沒有打),將她的手反手銬上手銬叫她寫保證,保證以後不再喊。這位同修當時就不同意,直到晚上12點才回到3樓寢室休息。被打的這位同修是另一個寢室的,她喊法輪大法好,後來她被轉上4樓,上去後4個人包夾她,將她的兩腳分開用繩子分別綁在2張床的腳下成八字伸開,雙手被反銬上,嘴用毛巾堵住,吃飯和解手時將她鬆開,然後繼續綁上。4個包夾中就有紀祖蓮。其實這位同修最開始是說做奴工時間太長,要求時間短點,也包括那些包夾在內做奴工時間都短點。他們害怕大法弟子將他們的邪惡當時就曝光,所以從那以後3樓、4樓的寢室平時都要鎖門了,可見七中隊的刑具不是用來對付行惡的人,而是用在學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身上。
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得到一個記過被加教8天,一個警告加教5天,凡是不參加做奴工的每月加教8天,不穿所服的每月加教5天,點名時答法輪大法好的每月加教5天,理由是不承認自己是勞教學員身份,也就是說3樓、4樓的同修全部都是加過教走的,我本來應是11月8日出楠木寺,直到12月3日才出楠木寺(楠木寺的解教通知上寫的是11月29日,是被我當地的「610」耽誤了幾天)。
在楠木寺凡是即將要被釋放的大法弟子如果不見當地來接人的惡黨人員,惡警就不放被關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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