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以後我去過幾次北京,從拘留所、洗腦班出來後,照樣每天做證實大法的事,每天晚上出去發真相傳單,也不覺得累,也不睏,心裏就裝著大法。
可最近這一年多來我很少出去講真相、發傳單,一到晚上就不想出去了,做了資料就好像完成了任務,過了十點就想睡覺,其實這就是邪惡在干擾,讓我懶、睏。
一天晚上,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同修來找我,說想用我的機子做些小冊子。我因當時租房住,有怕心,怕房東下班回來後發現,所以就商量是否先睡覺,夜裏再起來做小冊子。夜裏一點這位同修便起床開始做,我便在外屋煉功。她打印、裁好後讓我幫忙裝訂。我卻不願做,說等房東早晨上班走了我再做。這位同修無任何怨言,一直做到早晨五點多,把沒有裝訂的小冊子拿走了。
她走後我很後悔,心想,我這麼大歲數了,卻還不如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同修。天晚了甚麼也不想幹,這就是魔對我的一種干擾形式,自己不但沒有抑制、清除干擾,還順著邪惡因素往下滑,不想吃苦,這算甚麼修煉?這就是一個「私」字,就是只想著自己,不為同修著想,不為證實法救度眾生著想。她做小冊子是為了救度眾生,我也是師父的弟子,那不也是我的責任嗎?修了這麼長時間,為甚麼還不能正確對待這件種事呢?
小同修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的一顆心帶動了我,從那天起我晚上儘量在十二點發完正念以後睡覺,學法、發正念,做資料晚上分好份,再訂好。
我有一個多年不在家的丈夫,也分居十幾年了,他回家經常找茬與我吵架,我帶著兩個孩子整天生悶氣,心情很不愉快,為此我身體很不像樣,面黃肌瘦。修煉後我便明白了我遇到這樣的丈夫不是偶然的,是我生生世世造的業,是我欠他的。我按照師父講的法要求自己,處處做到忍、寬容。他在外邊和別人同居,勸他他不聽,十幾年都這樣過去了。他不管家,一分錢不給我,我照樣對他好,真是感覺到那時的坦然。我的身體很好,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
可是最近這兩年,我好像不是修煉人的樣子,每遇到丈夫、孩子說我的不是,就感覺剜心透骨,有忍不住的時候,便與他們爭吵。師父在《精進要旨》〈何為忍〉上講過:「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
有一次丈夫罵師父、污衊大法,兩天後丈夫嘴歪眼斜。丈夫平日是不反對大法的,是我的不忍使他造了業,深挖自己就是一個私心太重,總是覺的自己委屈,心想:「你一分錢都不給我,房子還是我借錢買的,你還這樣對待我。」心裏不平衡,就失去理智和他幹,這還是修煉人嗎?心性的提高,做事符合大法也是在證實法救人。時間不多了,我不能再這樣放鬆自己了,要立即歸正自己,趕緊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