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是個急性子,脾氣暴躁,點火就著,修煉後也沒能改進多少。連媽媽、丈夫、兒子都說:你哪兒都好,就是愛發火,發起火來,哪像個修煉人,簡直就像魔一樣嚇人。
我也曾經多次下決心改,還告訴兒子說:「媽媽如果再發火,你就給我提個醒,說你又忘了你是個修煉的人了!」兒子說:「能行嗎?」我說:「一定行!」可是一遇到不順心、不合心意的事了就又氣的不行,火冒三丈。法理也明白,可是一生起氣來就是控制不了,一碰到觸及自己心靈的話和事就氣不打一處來。有時捫心自問:你哪來那麼大的火,那麼多的怨、煩?這樣修下去,你會修成甚麼結果?自己曾一度自暴自棄的想:我這不爭氣的弟子修的太差了,修哪兒算哪兒吧。
近期看同修的心得體會,看到師父在《加拿大法會講法》中說「因為修煉人做事都要為別人著想」,對我的震動太大了,深挖自己的心一找,原來我一直都活在自我之中,以我為中心,說白了就是私字當頭,還自認為自己有善心,處處為別人著想,表面上還覺的自己是個修煉人,做的還挺不錯的。如果真能做到完全為了別人而活著,完全為了別人著想,你還有氣生,還有火發嗎?生氣不就是私在作怪嗎?原來修煉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以我為中心的,抱怨的活著,多麼的可憐,多麼的可怕。為甚麼就放不下呢?難道我要抱著這些執著上天國嗎?找到了這些執著,我的心鬆快了,亮堂了。我不會再抱著這些執著不放了。希望和我一樣有暴躁脾氣的還沒有悟到的同修都能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