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請律師這件事暴露了我的許多執著心,如:好奇心、好事心、歡喜心、特別是依賴心非常嚴重。一開始的時候聽說律師來了,潛意識有一種高興的感覺,心想終於有人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了。在發正念時表現很積極,也告訴同修要多發正念,把希望寄託在律師身上,好像是協助律師反迫害,期盼著在營救同修方面有個好結果。過了幾天,一個同修對我說律師走了,說是法院開庭再來。我聽到後覺得很突然,有一種失望的感覺,我說:怎麼會這樣呢?同修提示我一下說:你是不是太依賴律師了。這時才發現,我已經修煉好幾年了,怎麼還有這麼強的執著心──依賴心。
通過學法向內找,我明白了依賴心的本身也是給自己修煉路上設障礙,如果不清除這障礙就無法精進,應該自己提高的你卻依賴別人,這是修自己嗎?再看師父在《2005年賀詞》中說:「大法弟子,你們是濁世的金光、世人的希望、助師的法徒、未來的法王。」我悟到:是我們在證實大法、在救度眾生,我們才是眾生得救的希望,這台戲的主角是大法弟子,而不是常人的甚麼人物。一切都由我們自己說了算,我們還指望誰呢?就按師父的要求去做,抓緊時間搶人、救人、不等、不靠。
今天寫出這篇心得體會,把自己的依賴心暴露出來徹底去掉它,歸正自己的行為。同時希望對有此心的同修有所幫助,共同提高、共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