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緒軍,今年四十三歲,原在江蘇省沛縣初級中學教英語,因身體不好,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教一部份學生修煉,學生的成績迅速提升。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沛縣邪黨政法委書記姜朝福,下令對沛縣法輪功學員大逮捕。潘緒軍被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洗腦班「轉化」班,長達一年之久,每天被逼交三十五元的費用,其單位還被迫給「610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繳錢,潘緒軍的工資也停發。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潘緒軍、王新春、曹後存三人從洗腦班走脫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底,六一零頭目陳勇帶領多名警察綁架了潘緒軍、王新春、曹後存,三人後被邪黨法院秘密判重刑。潘緒軍被非法判九年,被劫持到江蘇省洪澤湖監獄。
潘緒軍在獄中拒絕洗腦「轉化」(放棄信仰),惡警指使的犯人辱罵毒打他,冬天往他的身上潑冷水;因他拒絕穿囚服,惡警指使犯人往他的衣服潑上油漆;潘緒軍還曾被犯人掐住脖頸幾乎窒息。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間,洪澤湖監獄惡警多次以各種酷刑對法輪功學員施暴,各種恐嚇、體罰、暴打、架著法輪功學員在地上拖著跑以及「嚴管」等。期間,一分監區惡警指導員胡居求經常指示惡人羅東升、賈良貴等用掃帚柄、板條等暴打和辱罵潘緒軍,致使潘緒軍雙手腫如饅頭。
長期的非法關押、殘酷的折磨,潘緒軍的身體遭到極大的傷害。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4/10/106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