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監區法輪功學員李海兵堅決不和犯人一起幹活,經常被弄到監獄嚴管隊折磨。
2.三監區入監隊隊長韓步順夥同指導員姜兆遠及監區副指導員杜紅軍等,利用犯人或自己赤膊上陣,對所有進入入監隊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恐嚇、體罰、打罵等各種非人折磨。比如:2005年2月,韓步順指示二十幾個犯人,以加分獎勵為誘餌,對連雲港的法輪功學員焦家乾、於躍、劉樹業、仲崇賓等拳打腳踢,打完後讓犯人架著在地上拖著跑,每次都是折磨的遍體鱗傷。
3.2005年8月,韓又對淮安法輪功學員王冬竹拳打腳踢,王冬竹絕食抗議此暴行。
4.2006年,韓又指示惡人對連雲港法輪功學員於斌施暴,後又叫惡人架著於斌在地上拖著跑,致使於斌皮開肉綻,鮮血淋漓,於斌不畏邪惡上告惡警韓步順未果。
5.一分監區指導員惡警胡居求在05──07年期間經常指示惡人羅東升、賈良貴等用掃帚柄,板條等暴打和辱罵徐州法輪功學員潘緒軍致使潘雙手腫如饅頭。
6.三監區副指導員惡警張文明用盡招數迫害獄中法輪功學員,在他監管下法輪功學員經常被搜查、不許法輪功學員接觸和講話、嚴禁法輪功學員接觸紙、筆,並沒收了大法家裏帶來一切衣物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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