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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法院堅持踐踏法律,枉判兩好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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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大法弟子朱玉梅、王坤家屬聽到熟人傳來一個消息:朱玉梅、王坤被非法判刑八年,於是到阿城法院去要所謂的判決書,簽署日期是: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這個日期與家屬要到非法判決書已過了一週時間。

邪黨法院具體辦案人員韓洋一再欺騙家屬,表示自己斷不了這個案子,說報到哈爾濱中級法院去裁決,讓家屬去到哈爾濱中級法院去交涉。實際上,阿城「610辦」和阿城公檢法早已串通好,並與哈爾濱610有了溝通,暗中操作,加重迫害大法弟子朱玉梅、王坤,已經做出了非法判決。

朱玉梅、王坤是鄰里同事公認的好人,朱玉梅在單位是一位相當出色的教師,單位也出示了證明。王坤在零六、零七連續兩年在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在當地口碑極佳,是當地出了名的大好人。

朱玉梅、王坤二零零八年七月被不法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四個月後,當地法院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進行了開庭審理,兩家家屬分別請了律師,北京功道律師所的韓志廣律師、黑龍江拓亞律師所的徐力律師依照法律進行了無罪辯護,指出信仰無罪,而且指出兩名法輪功修煉者沒有觸犯法律,應當庭無罪釋放。

開庭後,法院經過核實,確實發現存在問題,於是退回檢察院,交到檢察院後,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玉好編造假證據,湊材料,做偽證,後來又找到交界派出所所長李洪德,李洪德更是不負責任,明知道是黑材料,假證據,卻昧著良心蓋了公章。更不可思議的是:所謂的「檢察院」對編湊上來的所謂「材料」不認真核實,把案卷又交到了法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法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兩位律師第二次又做了無罪辯護,律師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謂補充證據對本案沒有任何實質性意義,且漏洞百出,矛盾重重,根本不符合證據所要求的所有條件,認定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均應根據現行刑法「罪行法定」和「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疑案從無」的原則,宣判被告人朱玉梅、王坤無罪,讓他們重返工作崗位,並儘快同親人團聚。

在朱玉梅、王坤被非法綁架後,雙方家屬及阿城當地的大法弟子多次向阿城公檢法、國保大隊及交界鎮壓派出所要人,當地大法弟子也多次向辦案人員講真相、發信,闡明善惡有報的天理,要求立即釋放朱玉梅、王坤。但這些參與迫害朱玉梅、王坤的邪黨部門和相關者一再拒絕家屬和當地大法弟子的呼聲,對大法弟子的善意勸告於不顧,變本加厲,一意孤行,已經把他們自己推向了罪惡的深淵,在他們的犯罪薄上留下了新的紀錄。

法輪大法「真、善、忍」在全世界洪揚,在中國也已深深根植於人們心中,修煉者都受益很多。那些參與迫害者們,你們想過自己的結局嗎?大法弟子是在救人,包括救你們這些公檢法人員,而你們一再拒絕被救度,而且還在阻撓大法弟子救其他的世人。天滅中共,這絕不是一句戲言,現在天災人禍不斷,迫害者們不要等大難臨頭才醒悟,那時已悔之晚矣!快清醒吧,趕緊將功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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