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朱玉梅、王坤仍被非法關押,家屬要求立即放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修煉者朱玉梅、王坤被非法關押,牽動著阿城百姓的心,人們都在關注著,因為他們深知朱玉梅、王坤是公認的好人,朱玉梅在單位是一位相當出色的教師,單位也出示了證明。王坤在零六、零七連續兩年在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在當地口碑極佳,是當地出了名的大好人。

對這兩人兩次開庭,成了當地百姓議論的焦點,按理就應該無罪放人了,就看政府講不講理了。

朱玉梅、王坤二零零八年七月被不法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四個月後,當地法院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進行了開庭審理,兩家家屬分別請了律師,兩位律師依照法律進行了無罪辯護,指出信仰無罪,而且指出兩名法輪功修煉者沒有觸犯法律,應當庭無罪釋放。

開庭後,法院經過核實,確實發現存在問題,於是退回檢察院,交到檢察院後,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玉好編造假證據,湊材料,做偽證,後來又找到交界派出所所長李洪德,李洪德更是不負責任,明知道是黑材料,假證據,卻昧著良心蓋了公章。更不可思議的是:所謂的「檢察院」對編湊上來的所謂「材料」不認真核實,把卷又交到了法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法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兩位律師第二次又做了無罪辯護,律師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謂補充證據對本案沒有任何實質性意義,且漏洞百出,矛盾重重,根本不符合證據所要求的所有條件,認定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均應根據現行刑法「罪行法定」和「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疑案從無」的原則,宣判被告人朱玉梅、王坤無罪,讓他們重返工作崗位,並儘快同親人團聚。

開庭後,家屬找到了法院審判長,家屬說:我兒子沒有罪,甚麼時候放人呢?審判長回答說:等十多天就有信了,你放心我們會按法律辦事的。家屬說:同時也希望你們按良心辦事。

王坤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又來到「六一零」,找到了「六一零」頭目王曉光,王曉光態度非常不好,說甚麼:材料已經夠判了。朱玉梅的家屬和王坤七十多歲的父母,一直不停的找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希望他們能為親人說句公道話,可是,卻屢次遭到野蠻呵斥或吃閉門羹,一次國保大隊隊長陳玉好竟然跟家屬吵了起來,交界派出所所長李洪德看到家屬,態度蠻橫,暴跳如雷。可憐家屬,真是上告無門,有冤無處訴!

哈爾濱市阿城區檢察院邵明輝、國保大隊隊長陳玉好、交界派出所所長李洪德,他們互相勾結,串通一氣,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執法犯法,迫害好人。

王坤是家裏唯一的頂樑柱,上有年邁的父母,妻子體弱多病,沒有生活收入,還有八歲的幼女無人照顧,可想而知王坤被非法關押,這個支離破碎的家庭的日子怎麼過啊?

朱玉梅、王坤的家屬說:希望上級有關部門,認真調查此事,以憲法為基準,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秉公辦事,還法律於公道,為我們百姓申冤,絕不能再造一個冤假錯案了,我們不希望、也絕不允許迫害好人的事情再發生了。我們百姓就相信一個道理:善惡有報是天理,不能做違背良心的事。

煉法輪功,屬於人的思想層面的信仰問題,法輪功修煉者按著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這沒有錯誤,他們講真相,只是讓世人明白法輪功在中國所遭受的迫害,並沒有違反法律。而且在全世界有幾十個國家的人在修煉法輪功,也都是合法的。難道中國的信仰自由標準和世界的信仰自由標準有甚麼不同嗎?朱玉梅、王坤的家屬強烈要求無條件放人,盼望著早日與親人團聚。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