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彰顯國際人權正義 台灣要擒『反人類罪』、『酷刑罪』元凶」記者會。出席者包括立委田秋堇(右二)、前台權會長邱晃泉(左一)、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右一)、立委高志鵬等人。 |
圖2:薄熙來和賈慶林兩人有意於明年訪台,但兩人均在世界各地遭控告,本年十一月又在西班牙國家法院以違反「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被刑事起訴。 |
二次大戰後,國際特赦組織力促世界各國推動「普遍管轄原則」的相關立法,就「種族滅絕、反人類罪、戰爭罪、酷刑罪、法外處決、強迫失蹤」等國際社會公認最嚴重的六大罪行適用「普遍管轄原則」,授權法院具有司法管轄權,任何國家都不應成為此等罪犯之庇護所。
時至二十世紀末,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巴爾幹屠夫」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塞維奇、盧安達種族屠殺案、蘇丹達佛大屠殺以及滅殺全國三分之一人民的柬埔寨共產黨等罪犯,紛紛被送上國際法庭或判刑。然而二十一世紀最大規模的群體滅絕罪行,卻在中共集權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已經持續十年了,慘絕人寰的悲劇仍在每天發生著,自由民主社會許多國家目眩於經濟利益的誘因選擇迴避,甚至刻意漠視。
西班牙訴江 敲響正義審判的鐘聲
西班牙國家法庭近日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以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中共官員,敲響正義審判的鐘聲。據媒體報導,五名被告中,重慶市市委書記薄熙來和中共政協主席賈慶林皆有可能於明年訪台。薄、賈二人均已涉及群體滅絕、酷刑等嚴重罪行,並在世界各地遭到控訴。
莫待失去才知重要
圖3:立法委員田秋堇 |
立法委員田秋堇在記者會上列舉實證,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台灣九十歲老人家李善楨的女兒李燿華(六十三歲,香港籍)和外孫女張軼博因為在上海發三十張法輪功簡介,半夜同時被綁架,失蹤達五個月之久。在偌大的上海找不到一位律師敢為她們辯護,後來必須遠赴北京才找到一位維權律師幫忙。
田秋堇說:「人權跟空氣一樣,當你失去時才會感覺到它的重要性。今天馬總統簽署了兩公約,但明年貿協董事長王志剛卻邀請薄熙來訪台,無異宣示台灣只重財富不重自由,發展下去終將財富和自由一起失去。」
田秋堇說,依據證人指出,二零零一年至零三年,薄熙來擔任遼寧省省長期間,該省秘密集中營蘇家屯關押了數千名法輪功學員,並且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利。之前已在台灣立法院舉行多次記者會揭發此事。零四年,薄熙來以商務部長身份第一次隨同中共副總理吳儀訪問美國,在入住的飯店親自收到美國法院的傳票,同年,加拿大皇家騎警將包括薄熙來在內的中共四十五名官員列為監視名單,拒絕他們進入加拿大,否則法院將予以傳喚。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澳洲高等法院裁定法輪功學員一審勝訴,薄熙來敗訴。
今日的漠視與容許 將是明日的災難
田秋堇說:「試問,這樣雙手沾滿血腥的兇手卻要讓他風光踏上台灣土地,人權是普世核心價值早已是台灣朝野的共識與榮耀,然而我們現在不禁要問,台灣是否要自絕於世界『普世原則』之外?光是簽署兩公約還不夠,所以要推動制訂和修訂這四項法律加以落實。」
她說:「我們不針對個人,而是針對所有犯下這些國際人權重罪者。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仍在發生,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現在發生的事情我們當然不能漠視跟容許,如果以事不關己的態度處之,難保有朝一日我們也會遭遇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相同的處境與對待。」
圖4:前台權會長邱晃泉律師 |
邱晃泉律師表示兩公約及其施行法,自總統宣布生效日起已具國內法的效力,既是國際人權法也是國內人權法,無論是國際或國內人權法的效力,政府都有義務訂定相關法律去實踐。公約中明定各級政府包括立法院、行政院等等,有義務去實現兩公約有關人權的要求,既要檢討不符更要檢討不足。
邱律師認為不足才是台灣人權最嚴重的問題,他說:「台灣要在國際上立足,在兩岸互動交往中往正面方向發展,這四項法案的簽訂是必須而且極為重要的,兩公約第八條明訂政府對於人權的義務有三步驟:尊重、保護及實現。」
現在就要人權正義
邱晃泉說:「無論是哪國人,如讓犯下反人類、酷刑或散播仇恨的國際重罪者進入台灣,則是政府對人民權利的不尊重,入境來可能會侵犯人權,這不能說政府是在保護人民的權利。」他強調人權正義是沒有條件,沒有時間表的,在完成立法程序之前,台灣已有相關法規可以拒絕罪行者入境,邱晃泉說:「人權有句話:human right now!現在就要人權!現在就要正義!」
圖5: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發言說,一個月前,各國領袖齊集在柏林圍牆前紀念圍牆倒塌,唯獨中國領導缺席,不知是有意迴避尷尬還是無心造成的,因為大家都在圍牆前大談自由民主、唾棄集權,中共在場將難免窘境。更有趣的是一群藝術家玩骨牌遊戲,中共也有位藝術家參加了,所有骨牌都順應推倒,只有中共藝術家的骨牌倒不下來,是否意味著集權的諷刺,發人意想。這樣惡劣的人權紀錄的高官要讓他們來台,值得我們嚴重關切,訂定這四法則也是在提醒我們的政府是否真正要與國際人權接軌,這也是最沉痛的呼籲。
圖6:立法委員高志鵬 |
立法委員高志鵬表示他個人及多位未能出席的委員均同支持立法制定及修訂人權四法,並且呼籲所有注重人權普世價值的所有委員和真正體認到人權的重要性的有志之士,共同支持並且盡力促成四項法案的推動與完成。
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則代表法輪功學員向推動法案的委員致謝。張清溪並表示,中共當局發動迫害法輪功已屆十年,這場巨大的人權浩劫目前在中國內部殘酷發生著,而西班牙國家法庭在今年十一月有一正義之舉,就是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令人振奮。
據了解,西班牙法官將簽發「國際逮捕令」,要求國際刑警組織通報與西國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在被告出訪該國的時候,要求協助將被告押至西班牙受審。
張清溪強調,在中共的暴政下,法輪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但是國際人權沒有區別,透過法輪功受迫害的事件,推動保護人權法案的制定,讓所有被迫害者的人權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