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擺正營救同修與救度眾生的關係
我們已經隨師走過了十年的正法修煉之路,大家都清楚的知道,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與責任就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師尊在最近發表的新經文中,開示眾弟子:「學好法、做好講真相的事,救度眾生是第一位的。正念足就能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致美中法會》)因此,在「救度眾生是第一位的」這一點上,大家是沒有異議的。但是在營救同修與救度眾生的關係上,有的同修就擺不正了。曾有同修提出:「大家都把精力放在了營救同修上,這不是影響了救度眾生嗎?」部份同修經過切磋,大家在法理上都有所提高,其實營救同修與救度眾生並不矛盾。
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首先,無論我們是上網曝光邪惡、揭露迫害也好,還是張貼真相膠貼、散發傳單等真相資料也好,就是在向當地民眾揭露惡黨的邪惡,講清大法弟子無辜被迫害的真相,喚醒世人的良知,讓他們在善與惡的對比中正確選擇自己的未來;再者,無論是我們曝光惡人惡行,還是通過向被迫害同修家屬講清真相、鼓勵其走出去正念要人,這都是對邪惡的有力震懾,讓惡警壞人看到對大法弟子行惡只會給自己帶來無盡的煩惱,從中也看到大法弟子是好人,但不是好欺負的人。當惡人懾於壓力不敢行惡時,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就很難再控制惡人了。這樣,大法弟子與眾生都會感到環境的寬鬆,就會有更多的大法弟子走出來,沒有迫害的陰影也更易於讓眾多世人接受真相;第三,通過我們不斷加大力度持續的發正念,不僅解體了迫害同修、阻礙眾生得救的邪惡生命與因素,大法弟子的正念也會越來越強,在正念之場中,眾生更容易明白真相;第四,被迫害同修被我們用正念正行的方式營救出來的越多,越會增強更多的大法弟子及家屬的正念;第五,營救同修與向各階層民眾講清真相可同時進行。在這次營救同修的過程中,很多同修去律師事務所給律師講真相、給監獄警察講真相、給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講真相,有的在去往派出所的公共汽車上或行程中向世人講真相,使很多世人明白了真相。第六,同修被營救回來,也是多一個人多一份救度眾生的力量。
二、當地決定請正義律師的過程簡介
自從師尊《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發表後,過去那種針對該不該請律師方面的爭論已經很少了。師尊說:「請律師在堂上辯護,這件事情的本身也是救人。不管坐在那兒聽的,你是中共邪黨派來的也好,還是一般民眾也好,那麼面對律師的正義論理,對聽者來講那就是講真相。那是不是也在啟迪他們的善心哪?有的法官聽了都耷拉腦袋不吱聲了,有的警察都佩服,走出來都得說兩句:講的真好。這就是人的善心被喚醒了。邪惡怕啥?不就怕這個嗎?所以我覺的律師還是應該請的。世人都敢站出來說話,世人也都認清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邪黨還不解體嗎?而且世人也知道對迫害者的報應,懂得邪黨一倒人們會清算它,參與迫害的人也知道要面對自己將來被審判,那人不得考慮這些問題嗎?這對邪惡不是震懾嗎?對這場迫害不是抑制嗎?邪惡怕律師給辯護,邪惡不叫律師給辯護,那不正說明更應該這樣做嗎?但是沒有條件的不要強為、不要走極端,不要師父這樣一說沒條件的也非做不可,一定要在理性中助師正法。」爭論少了,是因為師尊把法已經講明了,再去爭論也沒用了。但是一部份同修並沒有從理性上昇華上來,常聽到一些同修事後說:「哎呀!我做錯了,做了很多壞事。」但真正的向內找,應該找出的是甚麼心阻礙著自己沒能跟上正法進程,是甚麼執著使自己在整體配合中對正法起到了阻礙作用。否則當正法進程向前推進的時候,一有形勢變化,那顆心還會跳出來,還會起到阻礙的作用。又要等師尊把法再講明時,這樣的同修又要後悔:「唉!又做錯了。」
此次決定給被綁架的同修請律師時,尚未得知同修已被非法勞教的消息,當時是受外地同修的啟發,加之本地部份同修經過交流,感到正法進程到了今天,我們已不能再被動的等著邪惡肆無忌憚的將迫害不斷持續下去。邪黨不只是審判大法弟子是非法的,我們要邀請正義律師在堂上辯護。惡警對大法弟子的綁架、抄家、毆打和關押等所有迫害行為都是違法的,那我們不僅可以利用常人的法律揭露邪惡,揭露惡黨的「偉光正」和所謂的依法治國,也可更加主動的利用法律起訴和控告惡人,制止和結束迫害。因為律師畢竟是常人,我們才是這台大戲的主角。我們在請律師走正當的司法程序的同時,更要提前做好我們自己應該做的。當將我們的想法與海外同修和外地同修交流時,得到了他們的鼓勵和全力支持,海外同修與正義律師也都表示,要把我們當地的做法作為一個新的起點,變被動辯護為主動懲治惡人、終止迫害。
連日來,當地部份同修做了大量的向被迫害同修家屬的講真相工作。可由於我們大法弟子作為整體沒有提高上來,一是參與的人少,二是整體的場還不夠正,加上當地長期靠給邪惡輸血、用錢買人的做法已經形成並得以默認,所以能認同「請律師、走正路」這一認識的家屬很少,同意決定用請律師這種方式來營救的家屬就更少,甚至還有同修在指責和埋怨,認為請律師不對。大家的本願是以證實法、救度眾生為基點,只要能起到很好的正面效果,我們就儘量多請,也想讓正義律師與通過大法弟子講真相,能走出來參與的當地的律師相互配合,這樣既省費用,又能使當地律師不斷站出來,參與到全民反迫害中來。可最後只有一位同修的家屬同意請律師,而且態度非常明朗。這樣兩位律師也就夠了,我們不得不辭退了當地的律師。
三、修去情、走正路,不再給邪惡輸血
當與外地同修交流時,才得知近幾年來他們那裏被綁架的同修,幾乎都是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就能營救回來,這對我們的觸動很大。與他們交流在法理的認識和具體做法時,感到最本質的問題就是能否將證實法、救度眾生的路走正。他們說,我們信的只有師父和大法,再就是我們的正念,我們不能聽常人的,更不能聽邪惡的。當他們聽到我們當地有給邪惡送錢買人這一現象時,都感到很震驚,他們說,你要讓惡人嘗到了甜頭,它就會認為大法弟子不僅是好欺負的人,而且在這裏還有利可圖,它這種壞思想就更容易被邪惡利用,這就等於花錢變相支持迫害,也是在幫邪惡的忙。嚴重的說,若是大法弟子,不僅沒有助師正法,而且阻礙了正法進程;若是常人,也等於是站在了邪惡的一邊,支持迫害大法弟子,犯下這個罪過可能就沒法得救了。師父說:「其實舊勢力的一切所為是宇宙中生命本能的自救,但無濟於事。每一次大穹結束前,那時的眾生也都是這樣做的,結果反而加速了解體。也就是說正法中眾生的表現只能是他們對正法的態度,而決定留與不留,對正法態度的表現成度衡量著從新擺放他們的位置。換句話說,這也是眾生在成、住、壞、滅最後階段的表現而已。」(《北美巡迴講法》)
師父還說:「你們知道我在正法中我是本著一個甚麼原則在做的嗎?我不計眾生在歷史上一切的罪!(鼓掌)只看這次正法中眾生對正法的態度!(鼓掌)我的甚麼門都敞開了,我過去跟你們講過,對正法的態度這一點都不看,新的法、新的宇宙就沒有了,所以對正法的態度就至關重要。你們真的犯了這一點的時候,舊勢力把你們銷毀的時候我都無話可說。」(《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說:「我反對的是在迫害法輪功期間不斷的、大量的往那裏送錢,使中共惡黨有能力迫害法輪功。」
在師父的講法中我們都悟到,在這個宇宙中哪一個生命做了甚麼,他都得去承擔,這真的絕不是一個花錢買人這麼一個簡單的問題。當然,修煉人遇到問題都要向內找,花錢買人表現上是有些家屬急切的想讓親人早日出來,不得已而為之。其實,眾生都在我們的場中,常人社會的一切都是我們的修煉環境,正是我們的親情沒放下,在不斷地加強這個不正的場,常人家屬才有如此的表現。
四、整體協調,主動配合,真正從人中走出來
師父在近期的講法中,多次提到整體協調的問題,師父說:「有的人你指派他做甚麼他就不願意做,就喜歡做自己要做的,各自為政,那怎麼能行呢?就像這個拳頭出去,大家攥在一起才有勁。(做握拳的手勢)你說它想幹甚麼、它想幹甚麼、它想幹甚麼,(做五指分散的手勢,指每個手指)這沒勁兒啊,出去就受挫呀,是不是?你們得有一個規劃,得有一個安排,協調好,互相之間配合好。」(《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其實,我們在哪裏都有一個能否形成整體的問題,舊宇宙的生命就是因為「眾生各懷私念」(《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會講法》)才面臨著解體,才有了今天的正法。作為大法弟子,特別是正法修煉已到了最後了,我們就要同化大法,特別是在證實法、救度眾生的每個項目中,更要放下自我,修去自我,無條件的配合整體。這種配合,不僅僅是行為和形式上的,更需要在法理上的認識能昇華上來。比如,這次律師去了三個部門。其中有的說具體負責的人出差了;有的部門找不到人;有的部門就是不讓見人。我們都知道時間的寶貴,也都知道世間的一切都是為我們而存在,這分明就是邪惡在干擾嗎。究其原因,雖然大家在形式上正念也發了,但如果法理不清或心存疑慮,或帶著怕心不敢從人中走出來,這樣也就不會起到解體邪惡的作用。
好在,正法尚未結束,機會還有,但一切都已經到了最後的最後了,讓我們珍惜這萬古機緣吧。建議大家不管個人對一件事有甚麼樣的認識,只要是有利於助師正法和救度眾生,我們就應該去配合。當不想配合的那一念出來時,就不要放過它,挖一挖根源,問一問這一念符合法嗎?千萬不要掩蓋自己的人心。有的同修不自覺的在走著舊勢力安排的路,每當正法進程有新的變化時,就會起一定的負作用。其實可能自己還不明白,那一念很可能就是舊勢力在久遠年代就安排好了的,一定要清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