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邪惡 藉機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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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四川大地震後,隨著奧運,中共邪黨在全國各地展開新一輪抓捕大法弟子活動,像土匪一樣對大法弟子抄家抓人,為所欲為。

我的老伴也在被綁架之列,四、五天後才得知被送到「轉化」班迫害,並要勒索一千元,還要送拘留所。

我想正法到最後的階段,邪惡還這麼猖狂,我們無聲的忍受就是放縱邪惡,滋養了邪魔,作為大法弟子應借向他們要人的機會,向他們講真相,使他們不再助紂為虐。於是我單槍匹馬到拘留所,以要求放人為名,向他們講真相。他們說拘留所只有看守任務,沒有放人的權力,要求放人,還得往上找。我說四川抗震救災搞得熱火朝天,你們在後方幹了些甚麼呢?說是不穩定因素,幾個老太太在家煉功怎麼就成了不穩定因素呢?你們抄家、抓人、罰款、判刑,你們才是製造了不穩定因素,你們要接受歷史教訓,凡是在歷史運動中蹦的歡的,都沒有好下場,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天理,誰也不能違抗。

從拘留所出來,我直奔派出所要求放人,正好碰上抄家的惡警,他說放人得市公安局同意。同時他還要勒索我一千元。我說:「你們憑甚麼罰我們的款,人無辜的被你們帶走了,四、五天沒有音信。說句不好聽的話,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我還沒有向你們要人呢。如果換個位置,你的家人被人抓走了,你和你的子女是甚麼心情。不是我向你們交罰款,而是你們應交給我們精神賠償費,你們要知道任何生命都沒有資格迫害大法,揮霍大法弟子的錢。罪如山如天,蒼天有眼,迫害大法弟子的帳誰也賴不掉的,現有多少惡報的例子,你們沒看見嗎?還非得自己去體驗才能相信嗎?」在師父加持下,我發出堅定正念:堅決不交罰款,不能向邪惡輸送能量。同時不交罰款也是挽救他們,避免他們滑向深淵。

隨後我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要求無條件放人,他們說法輪功是「×教」,幹「違法」的事就抓捕。我說:「全世界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在大張旗鼓地學煉法輪功,大法的書籍被譯成三十多國文字,李洪志師父先後被各國政府或團體頒發褒獎和支持信函近三千項,從2000年起,連續四度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怎麼在中國祛病健身教人做好人的好功法就成了邪教了呢?你們要主持正義,不要隨波逐流,這是擺放自己位置的時候,給自己留條後路吧!」他們說這次抓捕行動是上級讓幹的。我說:「上級讓幹的有的也是錯的,就看自己怎麼把握啦,文化大革命不也是上級讓幹的嗎?文革後北京市八十多位罪大惡極幹警其中包括一名副局長,被秘密的拉到雲南槍斃了,最後把骨灰盒捧回來了,說是因公殉職,這是因的甚麼公?殉的甚麼職?」

通過這件事,要求放人的主要目地是讓更多的幹警明白真相,是為了搶人,救人。警察中也有很多有緣人,有的作了「三退」,很多事情心知肚明,只是為了眼前的官職、工資、飯碗……違心的幹了錯事。聽了這番話,他們啞口無言,沒有馬上放人,只是說你回家等著吧,保證到時放人。

我牢記師尊教導:「我說修煉的人是沒有敵人,我們只有救人的份兒。」(《芝加哥法會講法》)我沒有敵視他們,他們也是受害者,他們只是受共產邪靈毒害的眾生。讓我們攜起手來,加緊講真相,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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