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個月前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他們給我定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這個「罪」的判刑刑期在三~七年,那裏還關著兩個大法弟子,一個被非法判三年半,一個被非法判四年半。在被關押的期間,我不失時機的向那裏的在押犯人講真相,勸退人數達三十多人,每次勸退人後,做夢都夢到自己和邪惡拼殺的場面,我悟到結束舊勢力迫害我的最好的也是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講真相,救眾生。最後在慈悲的師父的呵護下,我於奧運開幕前一個月恢復了自由。
師父在《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中說:「一個大法弟子未來肩負的責任都是很大的。有多少眾生需要你們去救度,有多少生命需要你們去挽救」「不要小看自己,每個大法弟子,你只要修了這部法,你就應該去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同修們,讓我們共同精進。講真相,救眾生。正念結束這場迫害,從我做起。
層次所限,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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