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一些同修感到很困惑:為甚麼在邪惡即將被全部解體的現在,我們也一直不斷的在否定迫害並發正念除惡,卻還會有這樣的事情持續發生?師尊在《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中說:「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近期《明慧週刊》上《向內找並發正念 才能徹底清除邪惡》一文的同修這樣提醒道:「大法弟子心性上的漏在另外空間裏看,都是一個個黑洞,那些干擾我們的邪惡因素通常就藏在洞裏邊。當我們遇到魔難時,如果只發正念不怎麼向內找或向內找不夠,往往邪靈就得不到很好的清除,這就是為甚麼有時發正念不起作用的原因,這就是為甚麼魔難會一次又一次的出現。」
可見,「即使自己有漏,也決不允許邪惡的迫害」,這句話不能只停留在嘴上,也不能只停留在思想意識上,最主要的是實實在在的不斷的從心性上和行為上歸正自己,切實走正師尊給我們安排的路,用心做好三件事,才能從根本上否定迫害!
為了更好的救度眾生,下面把本縣負責協調的同修交流中發現的一些突出問題整理如下,供全縣同修參考,讓我們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各自向內找找心性上的差漏,敬師信法,抓緊從法理上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形成一個牢不可破的整體,把修煉的基點從為私為我轉到救度眾生上來,早日完成我們的史前大願。因層次所限,片面不足之處肯定會有,歡迎同修提出更好的建議,自覺補充、慈悲圓容。
一、時刻把敬師護法放在首位
有幸作為師尊正法時期的大法徒,尊師敬法,維護大法的神聖、莊嚴,這是我們真修弟子首先要做到的。師父在《法定》、《定論》、《永遠記住》、《糾正》等早期經文中就已多次告誡我們,任何人都不能隨意改動大法或往大法裏加任何不是大法的東西(不是原話,同修最好自己從《精進要旨》中找出這些經文來再讀讀)。可是由於一些不易覺察的人心和人情的驅使,我們發現本地區出現了一些不在法上的行為。寫出來給當地同修和其他出現類似情況的地區的同修提個醒。
如:有的同修在讀經文時每篇經文讀完後都讀出師父的名字甚至為了表示尊敬還在師父的署名後加讀上「師父」的稱謂;有的至今還在用磁帶或mp3的形式製作傳聽當年給監獄大法弟子放大喇叭用的由「世界法輪大法廣播電台」播放的經文;有的甚至為節省紙張把《新經文》從新排版成合訂版打印。
上述做法是否妥當,引起了本地不少同修的爭議和困惑。資料點的同修遵照師父「重大問題看明慧網的態度」的教導寫信請求明慧同修的指點。明慧同修很負責的回了信。大意是:
關於大法書中出現師父的名字的讀法,師父怎麼寫的就怎麼念;而師父經文及大法書前後的署名不要讀,這在網上說過好幾次了;至於當年「世界法輪大法廣播電台」播放的經文,那只是當時特殊情況下給監獄大法弟子放大喇叭用的,不能用來學法,已經製作的銷毀;對於網上從新整理刊登的十二本大法書和《新經文》不必重做,更不能從新排版合訂,因為目前大法弟子的主要精力要花在講真相救人上,用以前的單行本學法即可;最好不要把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的錄像轉換成MP3格式來隨身聽。
明慧同修態度明確,語氣委婉,但並沒說明原因,留給我們自己去悟。在此,請允許我就最後一點談一談自己的所悟供大家參考:
首先是,《對澳洲學員講法》的錄像開頭部份有八分鐘左右的講法聲被同步英語翻譯的聲音遮蓋的聽不清楚內容,而錄像給提供了漢語字幕就彌補了這一不足,可是一旦轉換成MP3格式來聽就聽不明白了,那就使師父的這次講法顯的不完整了;另外,看過錄像的同修都有一個共同的切身感受,那就是師父講法時,那洪大的慈悲和祥和的語氣表情讓曾做的不好的每一位同修都流下了愧疚和感恩的淚水,心靈受到了強烈的震撼和洗禮,這不就是師父對我們的又一次面對面的講法嗎?可是轉換成MP3格式來聽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第三個原因是,自從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的錄像被允許公開在同修內部播出以來,師父並沒有出書,明慧網上也並沒有轉換成MP3格式公開供各資料點同修下載使用,更何況有些內容不是未修煉的常人能理解的,因為都是指導大法弟子從法和修煉的角度看具體事例。師父不允許做的,我們就不要為滿足求方便的執著心而私自隨意做。
因此建議相關同修立即停止流傳並銷毀「世界法輪大法廣播電台」播放的經文和已轉換成MP3格式的《對澳洲學員講法》,這也是對我們是否真正敬師敬法、維護法的神聖和完整的一次檢驗。清除步驟如下:找到要刪除的文件──按M鍵調出「主盤目錄」──按「刪除文件」──按後退鍵到「YES」即可刪除。重複上述步驟直到刪完為止。實在不會刪除的找會的同修或讓明真相、懂電腦的家人從電腦上刪除更快捷。
至於沒有影碟機的同修,可以想辦法買一台,現在花一百元錢左右(比MP3也貴不了多少,甚至還便宜一些)就可以買到手。試想,我們同修為了自己的孩子上大學買房子或兒婚女嫁等不惜借錢、貸款,有的甚至不惜借貸上萬元甚或幾十萬元的款;那麼,為了自己的修煉,一百元左右都不捨得拿出來嗎?關鍵是沒有把修煉放在第一位,沒有把維護大法的純潔放在首位。但願我們每一位相關同修都能以法為大、去掉求方便的常人心,更加嚴肅的對待自己的修煉。
倘若我們不能用真修弟子的要求對待大法,珍惜大法書籍,讓求方便的人心人情佔了上風,那危險至極呀,師父就是能原諒我們,那魔也不會在我們走向圓滿的最後放過我們呀。當年邪惡搜書、燒書、毀書的教訓還不夠沉痛嗎!
另外,特別強調一下讀法時思想不能開小差,不可讀錯、讀漏字或隨意換字、添字。師父在《轉法輪》第九講中的「悟」這一節中說:「有些人的悟性就是上不來,有的人拿我的這本書隨便勾勾畫畫。我們開天目的人都看的到,這本書看起來五光十色,金光閃閃,每個字都是我法身的形像。我要說假話就是在騙大家,你那一筆畫上去黑乎乎的,你就敢隨便往上畫?我們在這裏幹甚麼?不是帶你往上修嗎?有些事情你也應該想一想,這本書能夠指導你修煉,你想他珍貴不珍貴呀?你拜佛能不能使你真正修煉?你很虔誠,不敢碰那佛像一點,天天給它燒香,而真正能指導你修煉的大法你卻敢去糟蹋。」既然師父告訴了我們《轉法輪》中的每個字都是師父法身的形像,而且不同空間的我們都在學,當我們讀的不對的時候,後果有多嚴重啊,又如何體現出我們的敬師敬法來呢?修煉是嚴肅的,大法弟子走的路就是未來人的參照,所以一定要走正,時刻維護大法的莊嚴、神聖和純正。
二、無論甚麼情況下都要堅定的信師信法
師尊在《轉法輪》中早就告訴學員說:「我們法輪大法會保護學員不出偏差的。怎麼保護呢?你真正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法輪會保護你。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
在《休斯頓法會講法》中師尊又囑咐我們說:「其實我告訴你們,你只要修煉,我時時都在你身邊。」
因此,請同修時刻想著師尊就在我們身邊,只要我們時刻能想著這一點,我們就會時時正念十足,神的那一面就會起作用。我們是助師正法的大法徒,我們只要走正師尊安排的路,有師在、有法在,我們怕甚麼!
魔難面前謹記「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而且師父周圍也有很多護法,有很多佛、道、神,還有更大的生命,他們都會參與,因為不被承認而強加的迫害是犯法的,宇宙的舊理也是不允許的,無理的迫害是絕對不行的,那樣舊勢力也不敢幹。就是大家儘量的走正。」(《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記住自己是大法徒,要時刻想著:有師尊的法身和護法神看護,邪惡不配在正法中起任何作用,我的名字金光閃閃,不法之徒一提我的名字就會立即解體。
三、在魔難面前如何走正
我縣出現嚴重迫害的原因有很多,在此我們不一一詳述,但在魔難面前部份法理上不太清楚或正念不很足的同修的配合加重了迫害的成度。「從另一方面講,舊的勢力能幹了它們要幹的,弟子們哪,那還不是大家默認了它們所要幹的嗎?叫你去你就去,叫你寫你就寫,叫你怎麼樣你就怎麼樣,抓你判你你就無可奈何的默認。」(《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因此特別提醒同修任何情況下都決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可參看師尊經文《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在魔難面前如何對待,《明慧週刊》上有許多同修的正念正行的文章,可供參考。下面略談兩點拋磚引玉。
(一) 面對進家騷擾的不法之徒,心態要擺正
不管甚麼原因走到我們面前的世人,我們都要把他們視為有緣眾生,包括被另外空間邪惡操縱企圖對大法弟子綁架、抄家的警察,此時我們發出的第一念就是救度這些警察,不能讓邪惡操縱著這些警察對大法犯罪從而淘汰掉他們。當我們這純正的一念發出時,那洪大的慈悲就會立即解體邪惡,對我們的迫害就會煙消雲散。條件允許也可以向他們講清真相,救度他們。
這樣的事例在週刊交流材料上有很多,在我們蒙陰縣垛莊鎮也有一位同修就親身體驗了在迫害面前擺正心態的重要性。大約二零零七年九月,地方派出所人員突然闖進這位女同修的家中,當時這位女同修正刷著碗,一派出所人員也看到了她正在刷碗。這位女同修第一念就想「不能讓邪惡操縱著這些警察對大法犯罪」,在派出所人員未闖進她刷碗的房間時,她迅速進了另一房間。除了同修躲藏的房間他們都翻了一遍,然後她就聽到派出所人員說:「明明看到她在這裏的,怎麼就不見了呢?」最後所長不耐煩的問那人:「你到底看沒看見她?」同修持續發著正念,就聽那人說:「可能看錯了。」那些人就走了。
(二)時刻記住我們是身負救人使命的大法弟子,絕不是「好欺負的人」!
請同修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以下條款,依法捍衛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財產不受侵犯: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再就是有些同修錯誤的把大法書籍、資料當作邪惡迫害的證據,因而不法之徒抄家時部份同修表現的自己好像犯了罪一般。
師父告訴我們:「大法弟子證實法這是天經地義的,」(《美術創作研究會講法》,由此我們是否應當有這樣的正念:「大法弟子家有大法書和資料是天經地義的,誰動誰犯天法。」惡警人員抄家時,我們要理直氣壯的制止他們,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制止他們行惡,而不應該唯唯諾諾逆來順受,常人被冤枉時還依法表示抗議,而我們為甚麼不能正念制止行惡?畢竟我們是大法弟子,我們要體現出大法弟子的威嚴。
在此寫出本縣有的同修制止不法人員入宅抄家時的正念正行,供同修借鑑。約二零零一年四月份,蒙陰縣四警區幹警闖進縣城一同修家,拿著搜查證要抄家。同修理直氣壯的對他們說:「有搜查證也不能搜家,我們的家不是隨便翻的,就不能搜。」幹警聽後,打電話請示領導說不讓搜家,領導說不讓搜就回來吧。
同修啊,我們無比榮幸的得了大法,大法的威嚴應在我們身上體現,我們不應懦弱啊。我們有師尊,有護法神,我們是大法徒,我們是未來各自宇宙的主宰,眾生在我們面前應仰慕肅靜!而決不能讓眾生隨意蹂躪我們,決不能讓眾生無度的行惡走入毀滅的可怕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