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有的同修用被迫害和不被迫害劃分對與不對,說,「多少年了我都是這樣,也沒出過事。」也有的把被抓與不被抓作為做的好與不好,說:「他不是做的很好嗎?怎麼被抓啦?」有的同修面對面講真相、發資料,沒甚麼事時,佩服同修做的好,一旦被迫害了,就說同修不理智、不注意安全,甚至很快就把同修平時的一些不足和被迫害以因果關係聯繫在一起。師父在這方面講過法。我認識到,一件事做的好,不能就說這個人修的如何如何;一件事沒做好,也不能就下結論說這個人如何如何修的不好,要全面的看問題。這才符合取中和圓容的法理。
當然面對迫害,無論是站在個人修煉或整體提高的角度,都應該是向內找、向內修的,「修內而安外」嗎!但是大法弟子做任何事都是以大法法理來作為指導的,大法弟子做的好與不好、正與不正是用大法的標準來衡定的,我們不能有意無意的放大迫害,把邪惡的迫害作為衡量是非對錯的標準。以上是個人的一點認識,如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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