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張淑琴今年59歲,因為多次要求找大隊長談話,4月1日被犯人薛淑華、金丹丹、包夾王英毆打。4月5日晚上,趙大隊找張淑琴了解情況,並說調查調查。4月11日晚上,因為張淑琴與同修周巧航說了幾句話,又一次遭到薛、金、田鳳雲等人暴打、謾罵。
但打人罵人者在四監區卻沒有得到處理,由於監區的袒護,所以犯人更兇,因此張淑琴要求給獄長寫信。馬士儀說:可以,但要交給她。張淑琴於4月15日寫好信,早上班時,交給了馬士儀,因為沒寫事件經過,只寫了有亟待解決的問題,急需在近日內與獄長面談,所以4月16日,陸警官、馬大隊找張淑琴做筆錄,並說16日去醫院拍片。當時張淑琴問馬大隊:「信交給包獄長沒?」她說給了,並說薛淑華打人的事一定要處理。
可是由於兩次群毆法輪功學員,行惡者沒受到任何處理,所以惡者更兇。5月13日下午4時半左右,張淑琴去水房洗漱,遭到金丹丹與包夾郭淑賢破口大罵,滿走廊罵。因四監區所有問題都沒得到解決,卻變本加厲,犯人們在崗行惡,等獄長也杳無音信。張淑琴又一次提出寫信。5月14日,馬士儀、薛淑華帶張淑琴去給獄長信箱投信,至今信如石沉大海,原因不詳。
5月21日包夾秦豔霞又迫害法輪功學員周巧航近一個小時。監控室幹警多次找四監區當班幹警卻無人。
在四監區發生多次犯人群體毆打法輪功學員事件,兩次給包獄長寫信卻石沉大海,對打人的犯人不做任何處理,而對受害者卻層層控制,不得消息外傳。三月初,四月末犯人兩次毆打法輪功學員巴立江,還要吊銬受害者,在監區馬大隊的包庇下,也不了了之。
其實,監獄法規定了監獄警察不得將監管權交予犯人使用,嚴重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四監區,犯人薛淑華隨便使用刑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屢見不鮮,她在監區敢於橫行霸道,亂用刑罰,作為監獄的警察慫恿包庇罪犯行惡,執法犯法。
監獄違法的管理方式助長了想逃避勞動的犯人對法輪功學員行惡,而且相當一部份人為了逃避勞役而形成了一夥勢力針對法輪功學員,她們隨意毆打、謾罵法輪功學員,經常叫囂,打你了能咋的?顯而易見,她們的特權又是誰給的呢?
監獄法規定人人都有健康權和生命保護權,而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沒有生命安全保障,被犯人隨意迫害和污辱,憋不住不讓上廁所、來月經都不讓換紙。在警察的袒護下,不斷行惡的惡性循環已達八個月的時間裏,給這裏的法輪功學員造成了重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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