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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監將李清清殘害致死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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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當被折磨成殘疾的女法輪功學員李清清被福建女子監獄提前半年,於零五年臘月三十送回福安家中時,已是不成人樣:左手不能抬,雙腳不能正常走路,尾椎處爛了個洞,骨頭清晰可見。李清清的父母忍不住哭了:「好端端的女兒,被迫害到奄奄一息的就送回家。」半年後李清清突發神經炎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二歲。

李清清,家住福安市後壟三十七號,二零零零年過年前去北京上訪被送回福安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夏因發真相材料,於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於福安看守所,次年十一月福安法院非法判其五年刑,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八被送往福建女監非法關押,在女監非法關押期間受到了滅絕人性的迫害和奴役。

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八李清清被送到福建女監十一中隊後,惡警李隊長強迫其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錄像,隨後罰站四十五天。開始罰站其六天六夜,接著罰站三十九天,每天站到下半夜兩點,其中一個星期連吃中飯都是站著。後來女監政委李美蘭只好交代中隊讓李清清參加生產勞動,但生產勞動絕不輕鬆,每晚縫鞋要到十二點,早上四點就要起床。

為了逼迫李清清放棄信仰,惡警想出更狠毒的方法:一次把清清叫到辦公室,兩女惡警輪番用電警棍電其腳板。連續兩次的折磨都沒能動搖清清對大法堅定的正信,於是邪惡之徒就更瘋狂了,一次把李清清叫到一間黑暗的屋子裏把她雙手向上伸直銬住,只雙腳腳尖點地,就這樣六天六夜,那真的是痛不欲生,而且上廁所都要報告「我是罪犯」才能去的。接著雙手向左右橫銬四天四夜,雙手向左右橫銬二十天,橫銬二十天間晚上有睡幾小時,左手單銬五天,晚上有睡幾小時。在被殘酷的折磨三十五天間,李清清絕食反迫害十天。福建女監看到清清已是奄奄一息。為了不承擔責任就把清清送回福安家中,回家後清清還拖著殘疾之身堅持到學校門口講真相

半年後清清突發神經炎含冤離世(註﹕尾椎處如何會被迫害爛的,因清清已不在世,無法了解)。

寫在後面的話:每當看到同修被迫害的真相時,淚總是不能自已。

這些披著人皮的惡警,為了金錢和利益就可以出賣自己良知的人,他們的行為卻比魔鬼卑鄙、比野獸不如。因此我常常就會想到「奧斯威辛」「731部隊」那是人類文明史的恥辱。而今天在中國大地九年了---用種種駭人聽聞慘無人道的酷刑,對人世最善良的堅持「真善忍」的修煉者迫害還在繼續。這是每一個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中國人的恥辱,是全人類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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