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大隊警察一邊問,一邊罵,問我們材料是哪來的,想去哪裏去發。我說我們所做都是好事,是為了救度你們,救度老百姓才這樣做的,是最正的最善的事,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問警察:「你們知不知道榆樹這小地方打死多少大法弟子了,三十多個」,他們說不知道,沒有像你說的嚴重,沒有那麼多,在勞教所迫害死的他們不知道也不承認。我說:「如果當地不把大法弟子送勞教,判刑,他們能死在那裏嗎?這些人的死能說與你們無關嗎?」警察不吱聲,我們告訴他們:我們沒有犯法,是你們在迫害好人,迫害好人是要遭報的。警察說他們不怕,急忙把我們送進收容所。
第二天國保大隊來非法提審,問我材料是哪來的,我不回答,一直發正念。警察說:「你要不說,我們把你拉到長春去審,到那看你還說不說,不說也得說,不能像我們這樣對待你們,到長春看那兒怎麼收拾你!沒有人再慣你」。我說:「不就是死嗎?我早就放下了」。警察說我沒有人味,親情都沒有了,還通知我家親人說我要死。
第三次非法提審,國保大隊、610辦公室、政法委人都來了,問我書是哪來的,威脅說:想不說話、頑固不化就給你判刑,最少8-12年,你可自己想清楚,到時別後悔,這可不是開玩笑,也不是嚇唬你;然後裝模作樣的誤導說:你看別的大法弟子敢做敢當,敢說真話,真令人佩服,你是怎麼修的?連真話都不敢說,你還是修煉人嗎?如果講出真話我們會寬大處理,為你說情,把你快點放了,我們有的是事,沒有時間陪著你。
第四次非法提審,國保大隊把我家人找來給我所謂的「做思想工作」,讓我快點說(資料來源),說些污衊大法的話。我一直發正念,警察看這一招不好使就走了。
又過幾天國保大隊又來了,把我們三人叫出去說:「不追究你們三人刑事責任了,因多方面原因,但必須勞動教養,二年,一年半,一年」,讓我們三人簽字,我們沒簽,警察說「給你們機會你們不要,那就判刑,你們可別後悔」,問我們還有沒有啥說的,我們說沒有犯法,我們堅決不簽,警察就走了。
非法拘留到期了,國保大隊又來了,說放我們三人回家,結果石海林又把我騙到拘留所寄存,他把勞教通知單往我兜一塞,過幾天再送勞教。因為我們絕食好幾天了,身體虛弱總是躺著,拘留所看我身體這樣,打電話給國保大隊讓趕快把人抬走,這兒不留。家屬到國保大隊去要人,說人都有生命危險還不放,人要死了我們家屬不會放過你們。有的警察說,明白明白他們把人放了,遭這個罪幹啥。結果家屬無奈,給管事的頭送了5千元錢。(2004年被迫害時,家人也給這人送5000元錢,結果照樣勞教。)
國保大隊、派出所送我們去勞教,國保大隊出二輛車6個警察,把我們倆從拘留所拖出來,用腳踢我的腿,推進警車裏,手向後背著扣上手銬,彎著腰坐在車裏,喘不過氣來,手銬扣的很緊,手麻木冰涼,沒有知覺,有時還要吐,全身冒虛汗,要休克的感覺,只想下車。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那裏管教不給檢查身體,問我們以前有過甚麼病,我說我有肝炎、心臟病、肺病、腰病。勞教所警察對榆樹警察說:「到外邊醫院去檢查,哪個醫院都行,把檢查結果拿回來再定。」國保大隊警察把我們拉到省勞改醫院檢查,肺部拍片,抽血化驗肝功,做心電圖,醫生說我心臟偷停,心肌梗塞,這人危險,還說我有糖尿病,警察讓我過來躺在床上,直接給我打氧氣,掛上三個吊瓶,一幫警察圍過來測血壓沒有,心臟不跳,國保大隊警察問醫生,他這種狀態還能挺多長時間,醫生說明天過不去。國保大隊警察一看勞教送不進去,人還有生命危險,就叫家裏馬上來人。國保大隊的人說:「這人交給你們家了,有啥事別找」,就這樣把我放了。
後來,國保大隊叫家屬去算帳,送我們勞教去了二輛小車,車費、飯費、檢查費,還有其它費用,叫家人交一千七百元錢還說少,還有個警察說:今天不收,應該拉回來緩一緩再送勞教,多麼邪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