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小城子鎮齊心村大法弟子張兆華、袁美榮夫妻二人,自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善待村民,樂於助人。在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到江氏集團的迫害後,張兆華懷著對政府的信任之心到北京信訪部門去上訪,走到佳木斯火車站被綁架。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天後,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由寶清縣公安局強剛、富山鄉派出所所長畢世國等人將他帶回寶清縣看守所。當畢世國在佳木斯看守所一見到張兆華時,便是拳打腳踢,並且在帶回的途中把張兆華身上僅有的五百元錢強行沒收,沒給任何收據。在寶清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強剛為了給迫害找到藉口,便問號裏的一名犯人:「張兆華在號裏煉功沒有?」犯人說:「沒有。」強剛說:「你說他煉功我就放了你。」犯人又違心地說:「練了。」而強剛並沒有把該犯人釋放。
張兆華在寶清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才放出來,在放人之前,被勒索了一千八百元錢。在以後的幾年裏,嵐峰煤礦領導及嵐峰煤礦派出所、富山派出所有關人員多次到張兆華家進行騷擾,致使他們家不得安寧。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小城子鎮派出所所長畢世國帶領四、五名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入張兆華家要對張兆華進行綁架。當時張兆華不在家中,惡警就要把錄音機拿走,張兆華的妻子袁美榮上前阻攔不讓拿,他們就把袁美榮綁架了。後來他們找到張兆華把他也綁架了,又拿走大法錄音帶一套。當他們把張兆華夫妻倆帶到寶清縣看守所門口時,畢世國讓袁美榮罵法輪大法創始人,只要罵就放她回家。袁美榮不罵,夫妻倆被一同強行送進寶清縣看守所。張兆華被非法關押了近五十天,袁美榮被非法關押了六天。
在寶清縣看守所關押期間,張兆華被一個姓鄂的管教用「小白龍」(大約一寸粗的塑料管)毒打,同時也遭到號裏犯人的打罵,並且號裏的犯人強迫張兆華洗涼水澡,一盆接一盆的涼水從頭頂往下澆,澆的差點窒息過去。他們的兒女為營救自己的父母早日回家,通過多種渠道,為母親花了一千三百元(寶清縣政保科勒索1000元、寶清縣看守所以所謂的伙食費勒索300元)。為父親花了一萬五千元(惡警藉口已被勞教,勒索15000元,本人和家屬未看到任何的通知單),才將他們先後放回。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惡警強剛夥同小城子鎮派出所警察,又一次非法闖入張兆華家進行抄家,到處亂翻,搶走MP3、大法書籍和資料,並把他妻子袁美榮綁架到寶清縣看守所關押三十三天,勒索一萬四千五百元才放回。張兆華有家不能回,當時正值秋收大忙季節,卻不能去收自己一年的勞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