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2日因為發送法輪大法真象資料,劉建國的愛人王愛芳、劉桂華(次女)被8511農場公安分局陳向軍及8511農場610辦公室主任肖志忠為首的不法之徒誘騙到8511農場公安分局拘留。4月13日,他們被轉送黑龍江省牡丹江農墾看守所;同樣原因4月21日,劉建國的長子劉啟良、長兒媳張秀英在家中被強行帶走。拘留通知書一年後才下發親屬,拘留日期卻是以5月12日為準。
2002年12月,牡丹江農墾中級人民法院在以前法院答辯未果的情況下,任盈武對上訴四人公開強判有罪。其中劉桂華被判四年,劉啟良被判三年半,王愛芳、張秀英分別被判三年。
劉啟良被送到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14監區,長期被迫在化工有毒缺乏相應保障的工作環境中超長時間勞作,對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眼紅,耳背,腿拐,駝背)此後親屬多次探監未能相見,一雙兒女成了棄兒。
劉桂華、張秀英、王愛芳被送黑龍江女子監獄。劉桂華、張秀英現在在5監區,劉桂華已被打成輕度耳聾。王愛芳在8監區,王愛芳從2002年4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間的工資全部被8511農場610辦公室負責人及8511公安分局取走。
8511農場610辦公室、公安分局及相關個人(肖志忠、陳向軍)作為迫害元凶其罪難逃;由於任盈武的錯判造成了四位學員的直接傷害後果,為此任盈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牡丹江農墾中級人民法院任其發生,並在媒體上公開報導,為此法院有連帶責任。他們應同牡丹江監獄、黑龍江女子監獄就其對劉氏一家造成的傷害公開道歉、賠償。
近日受害人家屬去要人,請大法弟子正念加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