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金昌市李得香遭八年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甘肅金昌市大法弟子李得香,在邪黨迫害大法的八年中,屢遭綁架、關押,二零零零年她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二零零二年她又被非法判刑四年,之間僅有十七天的所謂自由。

得法之前,李得香家庭生活很糟糕,丈夫在當兵時因精神刺激落個頭部毛病,每年總要犯幾次病,每次都要把家中搞得亂七八糟;兩個孩子在上小學,家庭開支大,經濟和精神方面的壓力使她十分痛苦。那時她對生活確實失去信心,老想著怎樣結束自己的生命。但面對命苦的丈夫、年幼的孩子以及至今還在艱辛勞作的父母,只能苦苦的撐著。

李得香在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變化煥然一新,遇事不爭不吵,待人和善,繁忙的家務怎麼幹也不累,總是樂呵呵的。一人修煉,全家都受益。丈夫雖不修煉,但他的病也逐漸好轉,煙不抽了,腦病犯的機會越來越少,每天都能幹點有助於家庭生活的事;兩個孩子待人禮貌、誠實,能幫助幹點家務,很能理解和體諒父母。李得香對生活有了信心和希望,她不再是絕望無助的人,她在內心深深的感謝師父,感謝大法。

九九年七二零,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八年來,李得香為了幫助世人了解法輪功,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走過的艱難歷程。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七點,金川公安分局局局長劉治同、惡警孟加賢等人將李得香騙到公安分局非法「傳訊」,到第二天下午四點才放人。

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李得香與幾位同修一起學法時,被金川公安分局惡警孟加賢等闖入家中綁架,被關押到金昌市拘留所十五天。當時由分局局長劉治同主謀。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李得香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金昌駐京辦事處七天,然後又被強行送到金昌市拘留所關押十五天。放回後剛過三天,派出所又來人問:「你煉不煉法輪功了?」李得香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呢?」當即就被綁架到拘留所,關押數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蘭州平安台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李得香遭到殘酷折磨。她拒絕寫「轉化」書,被惡警非法延期三個月。在這段時間內,她被罰以苦役、罰站、剝奪睡眠、上背銬、整個身體懸離地面用繩子吊在空中等類似的酷刑。

一次吸毒犯鄧小琴等人在惡警指使下毒打李得香和大法學員王玉霞,用腳狠踢她們的小腹,兩人被打的死去活來;還有一次,惡警長時間將李得香吊離地面,直到她昏迷。最使她痛心的是,惡警放高音喇叭,強制她聽誹謗大法的謊言及誣蔑之詞。

惡警因李得香拒絕接受罪惡的所謂「轉化」,長期銬她雙手銬出了骨頭,使她雙手致殘,不能穿衣、不能端碗,惡警目睹著這樣的慘狀仍逼她下地幹活。三中隊惡警隊長李曉靜還威脅她:你再不配合還要繼續延長勞教期。

李得香被非法延期三個月,共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參與此迫害的單位有:金昌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甘肅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金川公安分局、金川區法院。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李得香才被勞教所釋放十七天,就又被濱河路派出所姓李的和另外幾不法之徒綁架到看守所。當時一起被綁架的還有大法學員趙風蓮(後來在蘭州女子監獄被酷刑折磨而失去人身)。當警察抓走李得香和趙風蓮離去之時,她們住宅小區下起了鵝毛大雪。鄰近的其他小區沒有下雪。

在金昌市拘留所,李得香一再說明自己沒有犯罪,沒有觸犯刑律,不應該給予拘留,然而惡警對她拳打腳踢。李得香絕食抗議迫害。家人在警察的恐嚇下,被迫交了一千一百元「罰款」,李得香才被放回來。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李得香在發真相資料時被一農民舉報,金川區公安分局惡警將李得香綁架到看守所,李得香再次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和毒打,惡警用灌牲口用的鐵槽子強行灌食,她的臉被打腫,牙被撬壞。直到不能行走。家人又被迫交了八百元的「罰款」才被放出。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李得香再次被金昌國保特務李新華、戴寶吉、李敘和等人綁架到金川公安分局,被折磨五天後,被關到金昌戒毒所關押,兩個月後又轉到金昌拘留所。由於殘酷折磨,李得香的腿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不能走路。

後金川區邪黨法院非法審判李得香和趙風蓮,她倆在法庭上高呼「法輪大法好」,有力的震懾了邪惡,法庭草草收場後不敢再開庭擺樣子了,而是;在看守所偷偷給她非法判刑五年,後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

二零零五年冬季,獄警強迫李得香寫所謂「轉化」四書,她嚴詞拒絕,惡警於是採用不讓她睡覺、不讓她說話,把她隔離起來的邪惡手段折磨她。時值寒冬臘月,獄警長時間把李得香雙手銬在風口上,她的雙手腫得像麵包似的;惡警又把她銬在五寸高的凳子上,站不能站,蹲不能蹲。兩個月後,又被白天罰苦役、晚上關小號。惡警在李得香拒絕寫思想彙報後,又剝奪其睡眠,不讓她與人接觸,整天由包夾監視,站著看誹謗、詆毀大法的邪書、邪片。

參與迫害的有:蘭州女子監獄長段某、戴某、甘某,一監區中隊長陳小月、獄警董某、張某等。

李得香八年來遭受邪黨迫害的非人痛苦,罄竹難書。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