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思源,女,甘肅省金昌市人,生於1970年8月2日,大學文化,被迫害前是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培訓中心電氣教研室教師。
2003年4月22日,單思源突然被金昌市國家安全局抄家,被秘密關押在永昌縣看守所,連續九天提審,酷刑逼供,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讓吃飯,最後人被折磨的不能獨立行走,必須有人攙著才行。
2003年5月28日被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檢察院非法批捕,並於2003年10月24日向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由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單思源上訴後,於2004年3月10日由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單思源被非法關押在甘肅省蘭州女子監獄。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現名龍首公安分局)局長楊惠國,610骨幹成員,為了他的局長位置,授意政保科、治安科人員造謠離間大法弟子,通過栽贓、誘供、恐嚇、殘酷折磨等卑鄙手段獲取供詞;副局長韓鐘玉偽善的面孔欺騙了很多人,金川集團公司大法弟子被勞教的名單就是經他上報批准的。
迫害責任人:
甘肅金昌金川集團機關黨委辦公室 8811729 區號0935
鄧少軍 黨委副書記(610骨幹成員、邪惡首腦)8811535 8811356
辦公室 8811809 秘書室 8811356 機要室 8811683 機關工會 8825847活動室 8811477
金昌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
局長楊惠國 8811820 8811447 3695769 (610骨幹成員)
副局長韓鐘玉 8811101 5106285 8811872(610骨幹成員)
政委王冀安 8825295 5117940 8821445
政保科 8811323、治安科8811323 8811343(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綜治辦8811259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檢察院:王永剛 陳吉萍 (檢察員)
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法院:魏崇文(審判長)
張慧凝、謝玉平(審判員)
馬琳(書記員)
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樊新平(審判長)
史莉(審判員)
張洪勇(代理審判員)
陳曉菊(書記員)